河北省承德市中级法院十九日披露,“中国第一文物监守自盗案”河北承德特大文物盗窃案主犯李海涛不服一审对其死刑判决,日前再次向河北省高法提出上诉。
据介绍,李案发前系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庙管理处文保部主任,虽无行政级别,却是当地“响当当”的人物。这位年轻的文物专家在担任文保部负责人十年间,窃取该处馆藏文物二百五十九件,单独或伙同他人将其中一百五十二件文物倒卖,造成部分文物流入北京瀚海拍卖公司、香港佳士得拍卖公司拍卖并有部分未能追回,被媒体称为承德“文物大盗”。
本月初,承德市中院认定其“贪污国家珍贵馆藏文物并将部分文物倒卖,其作案时间之长、数量之多,级别之高、损失之大均是建国以来所罕见”,犯有贪污罪、倒卖文物罪,一审判决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李海涛当庭提出上诉,并于十七日向承德中院递交了上诉书。
李在其上诉状中称,案发后其积极揭发相关涉案人员,使本案得以顺利侦破,除如实供述香港佳士得拍卖的两件被盗文物外,还主动交待了警方尚未掌握的其它犯罪事实,所述大部分文物已被追回,依据现有法律应以“自首”论。李还列举了其被刑事拘留后主动交出未出手的文物,同时退回赃款人民币三百多万元、美元七点二万元,如实供述了用赃款购买的住宅、底商和古董,为国家减少了损失,属于“悔罪”表现。李还自称“拔尖人才”,多次获奖,捕前曾撰写并出版六部作品,被羁押期间发明了磁钢发动机并取得专利证书,依据相关规定,应属“立功行为”。
据了解,李海涛案发因起二00二年在香港举行的一场拍卖会。是年十月二十八日,在金钟道万豪酒店举行的“皇室信仰:乾隆朝之佛教宝物”的专场拍卖会上,佳士得公司拍卖清乾隆粉彩描金无量寿佛坐像与一件乾隆时期银坛城时,被人怀疑为故宫藏品。经国家文物局核查,证实两件物品应存于承德外八庙,均为国家定级馆藏珍贵文物。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承德市公安局正式立案。二00四年八月十八日,承德市中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李海涛犯盗窃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提出上诉。河北省高法于二00七年二月十二日将此案发回承德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今年五月十八日,承德市检方再次提起公诉,承德市中级法院本月二日做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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