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艺术品的财产属性与金融功能 2012-01-11 16:59:49 来源:光明网 点击:
艺术品具有财产属性与金融功能,这是当今经济市场化、全球化的一个新生事物,是现代化面临的一个新课题。由于意识形态的长期影响,我们一直对此缺少认识,存在巨大盲区——

艺术品具有财产属性与金融功能,这是当今经济市场化、全球化的一个新生事物,是现代化面临的一个新课题。由于意识形态的长期影响,我们一直对此缺少认识,存在巨大盲区——

 

文化产业金融化:一场意外的“遭遇战”

 

在社会变革转型期,经常会发生无准备的“遭遇战”,弄得人们茫然不知其可。若将最近接连发生的一些意外怪事,串到一起,就可看出端倪:

 

一不法商人,凭假的“玉衣”,骗得银行数亿元贷款;盗抢艺术品的大案,不断发生。与此同时,中国的艺术品收藏热,持续升温,震撼全球。

 

随着艺术品收藏的持续发酵升温,各地电视台举办的鉴宝评宝活动,成为深受群众欢迎的热播节目。各种艺术品信托基金、私募基金、艺术品交易以及抵押担保等金融活动,也突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争议不断的艺术品交易所,已达20多家,但仍缺乏管理细则,更无完善的法律法规可循,连监管部门都弄不清是谁。文化部门、金融部门都说,“不在职能管辖范围内”。

 

2011年3月19日,中央几个主管部门提出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但只强调“加大金融业支持文化产业的力度”,要“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加大有效的信贷投放”。“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切实保障各方权益”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在强调金融业将如何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而并未提及文化产业如何金融化,如何认识艺术品的财产属性和金融功能。

 

由上种种可见,当我们正在面对全球经济变冷,忙于应付再次探底风险时,对忽然出现的艺术品收藏狂热,确实感到茫然。这也反映出,我们管理层的主观认识,已落后于艺术品市场迅速发展的客观现实,对此缺少思想与政策准备,只能形成“遭遇战”。现在必须尽快认真思考艺术品的财产属性,研究其金融功能。这样才能制定出应对良策,驾驭其发展走向,以促进文化金融产业健康发展。

 

对艺术品属性的认识过程

 

我国古代一直将玉石、珠宝、青铜祭器、金银首饰、书画,以及精美的瓷器、漆器、牙雕等珍宝艺术品,当作财富与权力的象征。从帝王到各级贵族,无论生前佩带、收藏,还是死后陪葬,皆有明确的等级规定。因此,艺术品不仅具有同土地一样的财产属性,还具有权力、地位的等级标志属性。

 

100年前的辛亥革命,推翻了几千年封建专制王朝。大量宫廷收藏品收归国有,成为公有财产。但在民间仍拥有大量艺术品,称作古玩或古董,依然是财产的化身,在市场上高价流通。

 

新中国成立后,实行计划经济,连黄金白银皆贬值,不许流通,只容国家银行低价回收,至于艺术品更失去了财产属性。在革命战争年代,一切艺术皆要为战争服务,艺术品唯有政治属性,连鉴赏属性都消失了,哪里还谈得上财产属性?夺取政权后,提倡艺术要为工农兵服务,满足工农兵的革命需求。那些古玩之类的艺术品,则被归类于剥削阶级的腐朽观念与玩物,不仅一钱不值,还要作为“四旧”等毒品来批判。到“文革”时,各种艺术品与古玩等,更遭到焚毁、砸烂的厄运。人们不仅不敢收藏,还当作“祸根”而悄自销毁。

 

因此,那时不要说拍卖行,连文物、艺术品商店皆无处可寻。同时盗墓贼也随之消停,因无任何市场需求了。代替的则是红卫兵挖墓扬尸的“革命行动”。因此十年动乱,使中国社会上流存的大量艺术品与古玩、文物等,遭到空前毁灭性破坏,损失难以估算。

 

改革开放后,艺术品及文物等的声誉、命运方逐渐复苏。人们又开始认识到它们的价值,国家制定了文物保护法,承认它们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与科研价值。但仍不能认识到其财产价值、资本价值及金融价值。由于我们长期受着小生产者观念及“左”倾思潮的影响,总看不到艺术品的经济价值。

 

人们经常听到一个故事,说一个村庄闹洪灾,两个人爬到树上避难,穷人背着一袋子窝头,富人背着一袋子珍宝字画等收藏品。后来富人饥饿难忍,拿出一点收藏品同穷人换窝头,穷人不换,说这些东西一文不值,富人只好挨饿到大水退去。这个故事灌输给我们一个落后的观念,认为唯有粮食等生活品及生产资料才具有实用价值,而黄金及文化艺术品等是没有任何价值的。还宣传到共产主义时,黄金只能用来修厕所。而价值又决定价格,艺术品不值钱也就不足为奇了。这种陈旧落后观念,至今仍在束缚我们的思想。包括一些文化人,他们尊崇艺术品的文化价值,但也避谈其经济价值,以为那是“铜臭”,会玷污艺术品的纯洁性。

 

由于对外开放,人们看到国外艺术品市场的繁荣,看到中国各类艺术品,包括流落海外的许多文物、古玩等,在国际拍卖会上,价码愈来愈高。因此人们不惜用上千万美元的重金,回收国宝以珍藏。这股收藏热潮,渐成时尚,更成为一种投资选项,还能展示自身的文化品位与素养。这终使国内艺术品市场,突然繁荣起来,使人们清晰认识到艺术品的财产属性。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要求,“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投资艺术品,就不乏是一种上乘之选项。

 

然而面对这一客观发展现实,很多人的思想认识却仍滞留于以往之水平,认识不到其潜在的巨大财富价值。这方面从上到下皆存在一个巨大的“盲区”,必须重新加以认识。

 

要培育新的文化业态,就必须培育文化金融产业

 

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培育新的文化业态”。文化产业同任何产业一样,其最高产业形态为金融化。因此,培育新的文化业态,就必须培育文化金融产业。

 

这不只是指金融业如何通过抵押信贷等,来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为其提供充足的资金,更主要是转变观念,打开思路,认识文化艺术品所具有的财产属性与金融功能。从而把艺术品当作一种新的金融工具,一种新的资本,一种新的生产要素,来参与市场的生产与流通过程,使艺术品这类金融资产,得到最佳的资源配置,不仅发挥艺术品的文化功能、历史功能,而且也发挥其金融功能与资本功能。

 

首先,要转变观念,制定法规。由于长期的思想禁锢,要转变这一陈旧观念,目前尚存在巨大社会阻力。我们要依据《宪法》第22条、国家保护珍贵文物的规定,并对具有80条内容的《文物保护法》和69条的《拍卖法》,作适当的修改,允许适量(如10%)珍贵艺术品,合法上市与出口等。

 

其次,国家要成立权威的评估机构。我们常将珍贵艺术品称作“无价之宝”,意味着“价值连城”,但若不作出现价评估,这“无价”就等于“零价”,反而一钱不值。然而目前,商业性文物鉴定机构北京就有上百家,鱼龙混杂。有的给钱就出鉴定证明,使赝品、伪物充斥于市。而“假作真时真亦假”,使珍宝艺术品市场缺失诚信,造成混乱。

 

第三,掌控定价权,捍卫国家文化主权。由于我们长期不重视艺术品的财产属性与金融功能,我国各类艺术品的定价权,一直由国外拍卖行与收藏市场掌控。这不仅低估了我国许多珍宝艺术品的价格,他们还通过定价权来左右我国当代的艺术品创作方向。有些国外艺术品基金,故意用高价收购一些水平并不高的作品,把某种艺术流派热炒,来误导中国艺术家的创作走向。这不利于我国当代艺术创作的繁荣。

 

第四,艺术品资产要公私兼顾,以公为主。我国的古代艺术品,根据《宪法》以及《物权法》、《文物保护法》、《拍卖法》等规定,绝大多数属于国有财产。尚未发掘,埋藏地下的古代艺术品,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公共财产。但因市场热炒,目前无论地下文物还是馆藏文物,皆受到严重威胁。有些地方文物保管所,由于缺少资金,无钱修建标准库房,将许多宝物置于简陋库房中。如果通过评估,明确其价格,就可抵押贷款,改善收藏环境,免于损坏与被盗。文物探测、挖掘、研究、保管、评定等部门,也应随行就市,提供更多的经费,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工作条件。

 

第五,构建文化金融的产业链。除继续完善目前已有雏形的艺术品银行、艺术品信托、艺术品基金、艺术品拍卖、艺术品交易(包括份额交易)等之外,还应当发展艺术品保险业,对艺术品真伪及其风险进行担保,以减少投资者的风险。还要发展艺术品的专用运输业、库藏保养业、包装及维修业、展览业等。这将形成一个庞大的产业链。

 

总之,艺术品具有财产属性与金融功能,也是当今经济市场化、全球化的一个新生事物。由于长期意识形态影响,我们一直对此缺少认识,存在巨大盲区,必须解放思想,重新认真思考。这可能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又一个新特色、新课题,也是一个新机遇。

 


【编辑:成小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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