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霁翔:文物犯罪团伙职业化和集团化 2012-03-07 11:14:05 来源: 北京晨报 作者:王歧丰 点击:
近年来,受暴利驱动,文物犯罪更加猖獗,有的盗墓者甚至采取定向爆破损毁古墓。昨天,记者了解到,全国政协委员、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已提交修订《关于办理盗窃、盗掘、非法经营和走私文物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提案,呼吁出台新的文物犯罪司法解释,严打文物犯罪。

近年来,受暴利驱动,文物犯罪更加猖獗,有的盗墓者甚至采取定向爆破损毁古墓。昨天,记者了解到,全国政协委员、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已提交修订《关于办理盗窃、盗掘、非法经营和走私文物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提案,呼吁出台新的文物犯罪司法解释,严打文物犯罪。

 

据单霁翔介绍,近年来,全国文物犯罪呈现出3大新特点:文物犯罪团伙职业化、集团化特征日趋明显;文物犯罪团伙实施犯罪的预谋更周密,分工更细化,盗窃、盗掘、运输、窝藏、销赃“一条龙”作业;文物犯罪作案手段日益智能化、专业化和现代化。定向爆破作业被广泛应用于盗墓犯罪,对讲机、夜视望远镜、汽油锯、照明灯、定位仪、氧气罐、防毒面具等作案工具一应俱全;地下文物交易活跃,交易行为十分隐蔽。

 

单霁翔表示,随着《刑法》和《文物保护法》的修订,文物犯罪从罪名到刑罚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但由于新司法解释尚未出台,一些地方公安、司法机关在对文物犯罪的立案和定罪量刑上认识不同、标准不一,存在对文物犯罪案件立案不送、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现象。

 

单霁翔指出,目前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基层司法部门对盗掘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行为以罚代刑、盗掘的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只要不属于文保单位就不为罪以及盗掘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只要没有盗窃到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就不为罪等现象比较普遍。

 


【编辑:张长收】

表态
0
0
支持
反对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