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Dolce & Gabbana 向店主 Mijou Beller 提出訴訟,要求她把店名改掉。但在Mijou代表律師引述說“這個義大利品牌並沒有在珠寶業申請商標”之後,Dolce & Gabbana 就沒有進一步的動作。
案子在今年一月重审,结果峰回路转。Mijou Beller不仅花了 2000 南非幣把店名改為“Dolce & Gabbana”,Dolce & Gabbana 还要求她支付約 13,200 美金的法律費用。
Dolce & Banana 售賣的只有由貝殼、珠子和木頭製成的珠寶而已,并没有Dolce & Gabbana声称的“假货”。
【编辑:曹茂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