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形像第37号》非赝品 祁志龙公开致歉 2012-04-17 10:55:51 来源:作者博客 点击:
很不幸,由于我记忆的失位,给与此次香港苏富比拍卖的相关机构和个人造成了麻烦。我现在确认《消费形像第37号》作品为非赝品。为此失误,我向香港索斯比、少励画廊,及作品所有人表示诚挚的歉意。Schneoi画廊(即少励画廊)是我最早的代理商,是我尊敬的画廊。

祁志龙

 

很不幸,由于我记忆的失位,给与此次香港苏富比拍卖的相关机构和个人造成了麻烦。我现在确认《消费形像第37号》作品为非赝品。为此失误,我向香港苏富比、少励画廊,及作品所有人表示诚挚的歉意。Schneoi画廊(即少励画廊)是我最早的代理商,是我尊敬的画廊。我对它的信任是无可怀疑的。

 

由于我自己保存的唯一一本“消费形象”画册放在悉尼的家,我的夫人刚刚从二手书店淘到了一本“消费形象”的二手画册。画册上标注的我的作品的最大编号为28号,而不是我记忆中的26号。画册之后Schneoi画廊所定购的“消费形象”作品,有的因为拿的急,在我这里确实没有记录,久而久之有的也就逐渐淡忘了。95年末,我已开始创作“中国姑娘”,“消费形象”这段历史就过去了。那就象我的前世,我的十九世纪。 如果按照栗宪庭老师的评论,我的作品体现了“对当下文化现状的混杂、荒诞、低俗特征的反讽性把握”,那“消费形象”第37号作品也是无可指责的。只是我心已老,已经不大能接受低俗之作了,尤其恶搞的作品,尽管从理论上说它可能是反讽的。但无论如何,它仍然要比动则几百万的伪古典主义作品有价值一千倍。

 

许多人宁愿鸟瞰美丽的浮云,却不愿直面身后臭烘烘的一潭腐水。 “消费形象”如栗老师所言为“开艳俗艺术之先”之作,那我认为“消费形象”第37号作品有悖于此。保不齐它是开“坏画”之先之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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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易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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