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对于争议缠身的文交所而言,是“整顿风暴”的最后期限。2011年11月,国务院一纸“38号文”,叫停火爆一时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令刚刚起步的各地文交所瞬时站到命运转折的十字路口。
从艺术品股票的暴涨暴跌,到各地文交所的跟风上马,2011年记录下文交所前所未有的“野蛮生长”。而被视为金融创新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由于规则不明、监管缺位,逐渐异化为“击鼓传花的金钱游戏”。更堪忧的是,在貌似繁荣的市场背后,诸多交易乱象正在恶性发酵,规则频改、违法经营、暗箱操作、退市缺陷,无不暴露出文交所热潮的非理性状态。
乱象需要监管,“五不准”开启了清理整顿文交所的“倒计时”。摆在文交所面前的,是“坚持还是妥协”的选择,也是“未来何去何从”的思考。整改令能否挤出投机泡沫?份额化交易被叫停后,文交所如何寻找自身的真正定位?政策框架之内,艺术品交易市场路在何方?本报记者对全国21个省份的30家文交所进行了调查。——编 者
【起因】三道禁令,让各地文交所“急刹车”
【分化】整改、观望、继续份额化成三大表现
发行价1元/份,最高价攀至18.7元/份,最后又暴跌至1.2元/每份。这就是画作《黄河咆啸》在去年天津文交所上演的过山车式的暴涨暴跌。作为金融创新的份额化交易,让文化产品交易一度成为投资客的“新欢”。
正当份额化交易席卷全国的文交所时,它的弊病也暴露无遗:规则模糊、监管缺位。在短暂的红火之后,不少份额化交易产品跌破发行价,去年天津文交所上市的20只艺术品份额,共有11只跌破发行价。
正当社会对于文交所的质疑之声日益高涨时,三道禁令次第飞来:2011年11月24日,《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简称“38号文”)下发,叫停火爆一时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令刚刚起步的各地文交所立刻“急刹车”。之后,中宣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简称“49号文”),再次明确“四不得”要求。2012年2月召开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会议暨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则明确,各地应在6月30日前完成清理整顿工作。
“38号文”的“五不准”,可以说扼住了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咽喉:“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大限将至,本报记者对全国21个省份的30家文交所展开了调查。结果显示,曾经进行过份额化交易的文交所有12所,其中已停止份额化交易的文交所有9所(见图表)。
面对禁令,不少文交所终止份额化交易,并进行了“善后”。深圳文交所、湖南文交所、南京文交所、江西文交所、陕西文交所等也相继以各种方式办理申购款项的退还工作。另有部分文交所则在观望等待,期待更详尽的法规出台,而宣称的所有整改措施都只是盘旋在设想中。
但是,令人想不到的是,在整改或观望之外,仍有文交所“按兵不动”。目前,天津文交所、山东泰山文交所仍未停止份额化交易,昆明元盛文交所于去年11月停牌后,今年6月11日恢复份额化交易。正在筹建的北京唐风文交所相关负责人更是表示,以后肯定要做份额化交易。
【辩解】“五不准”并未禁止份额化交易
【反对】任何形式的份额化均系非法交易
作为国内份额化交易模式的先行者,天津文交所至今仍旧没有停止份额化交易。截至6月28日,天津文交所的官网显示其所有艺术品份额交易仍如常进行。网站的醒目位置上挂有《国务院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鼓励天津滨海新区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根据《天津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天津坚持将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先行先试相结合。
这可能意味着,注册地在滨海新区的天津文交所将迎来和其他地方文交所全然不同的命运。“要是不出意外,天津文交所现有交易模式将被保留。”有业内人士透露。
曾有媒体报道天津文交所已向有关部门提出有关“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的专利申请,以及今后将转为国有控股。记者就这些问题进行询问,该所均回复还未明确。
和天津文交所一样按兵不动的,还有山东泰山文交所。其官网显示,泰山文交所发售的两只产品——“吴冠中01”和“吴冠中02”仍在公开发行,相关负责人对此未予回应。
更具戏剧性的是昆明元盛文交所,元盛的第一个资产包“十指禅机”,于去年11月1日开盘、11月21日停牌,又于今年6月11日复牌。对于“38号文”,元盛的有关负责人并不认为是禁止份额化交易,“‘38号文’里明确提出‘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如果是不允许份额化,那就没有必要提出‘权益持有人不得超过200人’的要求。”
郑州文交所的整改更加“严丝合缝”,招招应对“五不准”。据董事长王迪介绍,该所在销售方式上改为将艺术品共有权益不等额拆分,以5‰为最少认购量。在交易模式上改为共有权益转让“一对一”的要约交易,取消做市商机制,打破标准化交易单位,采用间断式挂牌交易,改T+1交易模式为T+5模式。在人数限制方面,郑州一开始就选择了持有人数不超过200人的模式。
王迪这样解释郑州模式:别人搞的是“文化产权交易”,我们做的是“文化产业权益交易”,投资人和会员共同拥有一颗种子,最后分享的是种子开的花、结的果,这与类证券的份额化交易概念和击鼓传花般的游戏有着本质区别。
不过,元盛文交所与郑州文交所的观点,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看来并不成立:“份额化交易都是类证券交易,按规定必须经过证监会批准,没有批准的份额化交易都是属于非法交易。”据他了解,中国目前没有一家文交所的份额化交易获得了证监会的批准,因而“全部是非法交易”。所以不管各地文交所对“五不准”怎样解读,进行份额化交易就是“死路”。
对于艺术品证券化,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齐勇峰有着类似的担忧,“艺术品证券化最核心的问题是艺术品的产权无法分割,这种产品的设计和交易行为应该说是不符合艺术品的特点的,且相关的份额化交易在过去的政策、监管中是没有规定的。所以,许多文交所钻了一个空子,没有批准,缺乏相关的立法和监管,各种黑幕和不规范操作就应运而生。”
在上海证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沈其斌看来,“许多文交所的从业人员都是短期投机心态,参与者也是一夜暴富的心理,所以文交所乱象是必然的。”
对此,也有专家有不同意见,中央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执行院长魏鹏举认为,无论是元盛的复牌理由还是郑州文交所的非等额交易,都是针对“38号文”做出的调整,单从规则上看并没有问题。他认为,“38号文”并不是完全禁止艺术品份额化,而是禁止炒作艺术品、防范非法融资的风险。
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会议暨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上,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曾明确表示不能变相搞均等份额,不能变相搞股票交易。记者就相关情况向证监会求实,至今未获回应,目前证监会也尚未出台相关细则。
【疑问】“后份额化时代”文交所能做什么
【探索】成为文化产品整体产权交易平台,进行文化投融资
“各地文交所在匆忙上马,一窝蜂地进行份额化交易,出现了太多问题。”齐勇峰说,有些文交所没有“出生证”就成立了,有些文交所“非法出生”、非法操作,成为社会的“毒瘤”。必须对现有的文交所进行分类,撤一批,保一批,撤掉那些想“超生”、想“混票”,恶意炒作、搞乱市场的。对另一批进行保留,比如,依托产权交易所建立起来的上海文交所,扶持一些虽然是新建,但制度比较规范,空间布局比较合理的。
就文交所而言,不进行份额化交易,应经营什么?对此各地也在探索。
“文交所需要重新定位,它应该是一个面向文化产业,开展版权、著作权、文化物权交易的平台,它主要的功能是文化生产要素的资源配置。其次,文交所还可进行文化投融资。”齐勇峰表示。专家指出,就艺术品来说,在绝大部分文交所弃份额化交易的情况下,“实物实权”的交易模式成为不少文交所的转型方向。
孟勤国打了一个比方,文交所就应该像个农贸市场,“需要卖产品的人就来摆摊,但是每一次交易,都必须伴随着整体产权的交割。”就像你在农贸市场买白菜,你付了钱,就可以把白菜拿走,而不是获得白菜的“份额”。
孟勤国的理念与南方文交所近日推出的“艺术品保真保值交易服务”有着相似之处,“这一交易模式建立在实物交易基础之上,每一幅作品为一个购买单位,投资人购买后,可实物提权,也可以选择存放在文交所,并在其网站上挂牌交易。文交所通过提供担保、回购等措施,保证投资者的利益免遭损失。”南方文交所总经理张志兵介绍。南方文交所还探索与广东卫视合作,将广视春晚的资源产权在文交所挂牌,招商项目涵盖企业冠名、指定合作、现场广告合作等多种形式。
作为国家级试点交易所,上海文交所摸索出国有文化产权交易、组合产权交易、文化价值链集成交易和文化网络商品交易4种交易模式。
魏鹏举表示,应拓展文化资源,将大文化资源与资本对接,对非遗等文化资源进行保护开发,实现其生产性价值。“未来的文交所是一个文化资源展示、交易、上市的平台。”
专家表示,6月30日的清理整顿只是一个开始,更重要的是在这次的整顿之后,国家应根据目前实际进行经验总结,制定完整的监管办法、政策措施,引导文交所良性发展。
(综合贺林平、颜珂、王汉超、姜峰、王珏、梁晨,《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赵磊、薄继东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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