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的信念 2012-08-27 10:53:29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何怀硕 点击:
当代对于:“什么是艺术?”、“如何给艺术下定义?”、“什么是艺术?什么是非艺术?”类似这些问题,不论是在艺术哲学、艺术理论与批评,或者美学中都聚讼纷纭,莫衷一是。这原来固然也是困扰着多少世代的艰难问题,但当今更加困惑。

 现代派把日常用品与艺术品的界限打破,被崔西·艾敏弄得乱七八糟的一张大床经炒作也成为成名作

 现代派把日常用品与艺术品的界限打破,被崔西·艾敏弄得乱七八糟的一张大床经炒作也成为成名作

 

当代对于:“什么是艺术?”、“如何给艺术下定义?”、“什么是艺术?什么是非艺术?”类似这些问题,不论是在艺术哲学、艺术理论与批评,或者美学中都聚讼纷纭,莫衷一是。这原来固然也是困扰着多少世代的艰难问题,但当今更加困惑。艺术定义不断出现,又不断被否定,重新定义。在现代,更大的震撼是怀疑艺术能不能定义?怀疑有没有关于艺术基本特质的普通认知的可能性?以至于一部分意见认为艺术能够定义,另一部分意见认为艺术不能定义,艺术与非艺术也没有可识别的界线。

 

认为艺术可以定义者,是主张艺术的概念与实质,有其稳定性,并不因时代与地域的不同而变易。但也有相反的意见,认为人们对艺术品的见解是不断变化的。现代主义兴起以来,尤其是六0年代以后的“后现代主义”,连艺术与非艺术、艺术家与非艺术家的区别都变得难以判断,当然更不可能对“艺术”有一个统一的定义。许多现代派把日常用品与艺术品的界限打破了:“地景艺术”把海岸或一幢建筑物用布包起来称为艺术;粪便装在盒子里、被锯成一半的牛尸,都当“艺术品”展出。我想如果你常常阅读中外艺术报道,对于当代的混乱与过度的“多元化”,你都多少有了解。

 

那么,“什么是艺术?”我们处于这样歧见纷纭、令人昏眩的时代,若没有自己的信念,怎样去追求艺术呢?我时常被问及这些问题,事实上,我也为这些问题困惑不已。我的答案该是什么?

 

我认为,我们应先确定:我是否还要追求艺术?如果艺术真如当今不少“前卫”人士所认为的那样,什么都是艺术,而艺术什么也不是,那么我们还追求什么艺术呢?假如我们还要追求艺术,就说明在我们心中还有可追求的艺术,那么,你追求什么样的艺术呢?如果你在古今许多艺术家的艺术中找到许多崇仰的对象,许多使你心醉的艺术作品,使你感动、热爱,你也渴望成为这种艺术创造的欣赏者、学习者与继承者,我觉得,你便应勇气百倍地去追求你所渴慕的这种艺术,不必瞻前顾后。

 

你既有这样的渴望与热爱,虽然你没有对艺术到底应该是什么下定义,但事实上,你已有了你理想中“什么是艺术”的认知与信念了。你不是理论家,这样就够了。

 

所以,我常对学生或同道说,我们不必奢望有一个人人同意、放诸四海皆准的艺术定义,我们追求艺术创作的人,也不必在理论上先有完美的概念。不过,我们应该认定自己对艺术的基本信念:什么样的内涵与形式才是你所想望的艺术?你不必求得别人的赞同,你应该按照你认为理想的方向去创作——创作的成果才是检验你的艺术信念是否有意义的标准。

 

假如我们不能由自己去确立自己所相信的“艺术”的宗旨,我们要听命于谁呢?如果别人不赞成我们的宗旨,我们要根据谁的意见来改变我们的信念呢?不错,我们应多看,多了解,多读,多思考,多与人讨论,但最后还是应该由我们自己来做决定。我们可以不断修正我们的想法,但我们不能毫无主见。有些人同时画最保守的画,又做最新潮的“创作”;他们以为脚踏两条船,可以左右逢源。但忘失了自我,结果必落空。没有自己坚定、一贯的主张与信守,便不会有自己的风格与成就。艺术应该是最真诚的志业,不能自欺欺人;投机与讨好,丧失真诚与坚定的宗旨,怎么可能谈艺术志业呢?

 

事实上,艺术永远有多元化的趋势,没有所谓“主流价值”可以做一切艺术追求者的共同“信仰”。在当代,因为传播媒体的鼓吹,似乎艺术像风潮一样不时有新的方向,有所谓“主流”。但要明白,那是媒体报道的夸大与突显的结果,并非普遍的全部的艺坛情况。正如媒体天天有杀人抢劫的新闻,但大多数人还是守法与自爱。许多“单薄的个人”难免常常担心自己是不是落在时代风潮的后面。但是,我们看看欧美艺坛,当大都会的前卫艺术兴风作浪的时候,还是有最多数的艺术家信守自己的宗旨,坚持自己的方向。艺术到底是人的心灵的产物,只要人的本质不变,人的价值与需求不变,艺术的宗旨也不应背离人性。在高度商业化的现代,许多哗众取宠的新潮不断的炫奇斗异,但最好的东西才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在这个急速变迁、价值混淆的时代,我们只能努力建立自我的信念,然后忠于自己的信念。

 

坚信自己的艺术信念,实际上已走上建立自我风格的重要一步。这句话值得你仔细体会、思考。

 

我相信艺术应该是人的心智情思最超越的创造,是人类精神性的追求,为的是表现创作者对人生、宇宙的感受、体验、理解、想像、感动、感激与赞颂、感慨,表现对人生宇宙真相与价值的发现与发掘。艺术必要通过高超的技巧,展示了一个卓越的、高明的、有个人独特性的美的感性形式。具备这样的观念与形式的创造,才是我心目中的“艺术”。上面这一段话不能当作唯一的标准定义,但确是我目前的信念。你可以赞成或反对,也可以修改或补充。但不妨作为你建立自我的艺术信念的参考。

 

 


【编辑: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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