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京平雕《包青天》落户最高法院 2012-09-29 10:40:19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王海波 点击: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接受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雕塑家学会会员、原中央美术学院雕塑系副教授郝京平先生捐赠的墨玉石雕作品《包青天》。

郝京平石雕《包青天》

郝京平石雕《包青天》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接受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雕塑家学会会员、原中央美术学院雕塑系副教授郝京平先生捐赠的墨玉石雕作品《包青天》。

郝京平先生曾任中央美术学院雕塑系第一工作室主任,是中国著名的雕塑家。他的主要作品有《老黄忠》、《童年的伙伴》(中国美术馆收藏)等。其作品风格质朴、大气、简练,又有浓郁的乡土气息。郝京平先生创作的《包青天》和大型抽象雕塑《舞》都是具有现代民族特色的力作,在传统的基础上有所创新。他的雕塑作品曾多次参加全国性的美术展览,多部作品在公园和院校校园陈设,部分作品还曾在香港和日本展出。

郝京平先生在专注艺术创作的同时,还热心参与有爱国主义教育意义的集体创作活动。1974年,参加了反映西藏农奴翻身的大型泥塑《农奴愤》的创作。1977年,参加了《毛主席纪念堂大型群雕》的创作。1995年至2000年,参加了北京卢沟桥抗日战争纪念馆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群雕》的创作,这些作品均受到国内外的关注。

墨玉石雕《包青天》是郝京平先生1989年创作的作品,在全国第七届美展中获铜奖。整座雕塑线条简练、朴素,流畅而有厚重感,面部经过琢磨处理,使得整座雕塑只有面部和胡须颜色为黑色,与其他部分均为原石的青白本色形成鲜明对比,相得益彰。包拯黝黑的面部,表情严肃,目光不怒自威,把古代司法官员的威严、正直、刚正不阿完全展示给了观者。

考虑到包拯清廉、正直的形象已深入人心,为了充分展示作品的艺术价值,郝京平先生决定将这件雕塑作品无偿捐赠给最高人民法院,并由最高人民法院博物馆收藏。据悉,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接受的第一件社会捐赠的石雕艺术作品。

 

 


【编辑: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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