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品销售多虚假宣传不具收藏价值 2012-11-09 15:57:11 来源:中国经济网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民间收藏热急剧升温,市场上的相关广告也铺天盖地而来,如各种纪念币、连号人民币纪念版等频繁出现在各种媒体上,引起广大收藏爱好者和消费者的极大关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民间收藏热急剧升温,市场上的相关广告也铺天盖地而来,如各种纪念币、连号人民币纪念版等频繁出现在各种媒体上,引起广大收藏爱好者和消费者的极大关注。但是,由于纪念品市场经销商良莠不齐,虚假宣传、纪念品不具有收藏价值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时有发生。

近期,沈阳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沈阳消协)不断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尤其是老年人居多,反映通过电视、电话、报纸广告等方式购买纪念品时,由于轻信销售人员宣传承诺的其具有升值、保值功能或收藏价值,将自己多年的积蓄、退休金全部拿出购买。但当收到纪念品后,发觉其购买的纪念品远远高于市场价格并无收藏价值或商家提供的证书不真实,感觉上当受骗后来消协进行投诉。

据沈阳消协调查,经销商通过电视、电话、报纸或网上拨打免费订购热线进行销售纪念品存在以下问题:

销售对象多为老年人。在推销商品前,这些经销商或个人一般都会事前给老年人打电话,先对老年人嘘寒问暖一番,然后表示,所售纪念品如何如何具有升值潜力和收藏价值,如购买可给予很多的“优惠”。更具有诱惑力的是,他们采取邮寄、货到付款或免费送货上门等方式把纪念品直接送到老年人手中,以此诱骗购买。这些所谓的纪念品价格少则千元,多则万元以上。

广告宣传铺天盖地。为了推销这些纪念品,经销商都会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广告宣传,有的甚至不惜花费巨资用于包装。从宣传内容看,这些广告大多夸大其收藏价值。从销售手段看,多数采取口头承诺方式诱骗消费者。如承诺只要消费者购买一定金额的纪念品后,公司会再以1~2倍的价格统一回收;承诺有限发行或绝版发行;承诺发行权威性高,有的甚至联手中国收藏家协会等机构;承诺出具鉴定证书。

销售方式多采取邮购交易。从消费者投诉的情况看,一些经销商或个人均是人在外地,通过打电话联系到消费者后,再从异地邮寄或免费送货上门等方式进行交易,在随同邮寄或送货上门的订购回执单上,很少有经销商的公章或财务章。这些经销商在收到货款后,也不给消费者开具购货发票。

采取电视、电话、报纸或网上拨打免费订购热线邮购纪念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因缺乏有效的、直接的证据或因经销商身处外地,因此难以维权,易造成经济损失。为避免消费者在购买纪念品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沈阳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咨询商家相关信息。消费者在通过电视、电话、报纸或网上购买纪念品之前,首先应拨打该经销商的订购客服热线,问清该商品的厂名、厂址、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电话及信誉状况等相关信息,并进行核实。

了解商品相关知识。在购买纪念品前一定要仔细查询和了解产品的性能、质量、市场价格及相关产品的基本知识,做到理性购买。

理性对待广告宣传。对一些虚假、天花乱坠的广告宣传,消费者应保持清醒的头脑。购买时,一是要注意核实经销商提供的相关证书、纪念品发行主体的合法性、产品的真实质地和含量。二是保存好宣传资料、电话记录、聊天记录、网站购买记录、物流配送的单据,广告宣传的电台、电视台频道和播出时间等,以备出现问题时有据可查。

购物索要发票证书。消费者在购买纪念品时,最好到正规商家或实体店购买并要求商家提供正规发票及相关产品证书,以便为事后维权提供证据。对于拒绝开具有效凭证或提供的票据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纪念品,要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或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后难以维权。

注意保护个人隐私。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电话推销的纪念品,更不要贸然将自己的手机、座机电话、家庭住址告诉对方,防止因销售人员的不断骚扰而引发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遭受损失。

发现问题及时维权。消费者在购买纪念品时,一旦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根据权益受损的具体情况及时向经销商所在地的工商或消费者组织投诉举报,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宋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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