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美俊:行为艺术的四个特征 2012-12-07 14:00:06 来源:艺术国际博客 作者:范美俊
行为艺术家不象架上绘画艺术家那样大多数的时间在室内孤寂地创作,而往往是在开放的环境,如田野、街头和广场将其奔放的情感予以当众释放,注重展示过程的艺术质量并强烈希望与观者互动。因此,行为艺术没有如架上绘画那样的物理结果的留存,行为的过程就是作品的全部。

作为一种边缘化的艺术形式,行为艺术具有与其他艺术门类不同的特点。比如,行为艺术具有一定的表演性,具有观念艺术的内核,同时具有反艺术、反审美、反收藏的一些特征。行为艺术的主要特征有:

一、开放的情感性

行为艺术家不象架上绘画艺术家那样大多数的时间在室内孤寂地创作,而往往是在开放的环境,如田野、街头和广场将其奔放的情感予以当众释放,注重展示过程的艺术质量并强烈希望与观者互动。因此,行为艺术没有如架上绘画那样的物理结果的留存,行为的过程就是作品的全部。

2002年,由张奇开、单增、蔡青等10人组成的“红星”团队实施的“长征行动”,计划穿越欧洲一些有特定意义的国家和城市,完成《红星照耀欧洲》的行为,将中国的长征精神传播到欧洲。他们从柏林出发,经过卡赛尔、科隆、杜塞尔多夫、马克思的故乡特利尔、卢森堡、阿姆斯特丹、鹿特丹、布鲁塞尔、巴黎、诺曼底、罗马、维也纳、慕尼黑、纽伦堡、布拉格、德累斯顿、华沙,再返回柏林。沿途接纳志愿者加入其中发展和扩大队伍,并结合当时的情况与当地民众进行交流。中国现代历史上,正如毛泽东所言:“长征是历史纪录上的第一次,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该计划无疑是以旅游的方式完成了革命先辈们的光辉历程,而这一次是在欧洲。现在由艺术家组成的“红军”走遍了欧洲,“全世界的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口号、中国政治伟人“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全世界还有三分之二的人没有解放”的声音还在耳边回荡。应该说,今天的年青一代已经没有这样的记忆了。但对于哪些经历过冷战时期特殊的革命年代的人,当时政治伟人的理想也许是每一个具有革命精神的个体人的理想。该作品内中的情感相当复杂,不同身份与不同生存环境的人对这样的作品会有不同的感受,可能莫名其妙,也可能五味杂陈。

二、泛化的艺术性

行为艺术作品的创作,艺术家不再需要如绘画创作那样购买材料,除非有一定的必要可以完全不受时空的限制。行为艺术家可以有比传统艺术形式多得多的表现形式,打破了“艺术与非艺术”、“艺术与生活”的传统界线,以自己特有的艺术行为把传统艺术从高不可攀的精英文化高度平放到普通观众面前,试图消解艺术家与观众之间的心理距离,给他们“不过如此”的状态和感受。

但是,由于行为艺术的多种可能性使其走向了艺术的边缘,衡量艺术水平的高低就成了问题。比如,1965年,久保田成子的《阴道绘画》(Vagina Painting)行为,这件被视为女性主义题材的作品一直被认为是对波洛克行动绘画的一种答辩,但是普通人却可能无法理解。所以,行为艺术应该还是有一定的专业界线和约定俗成的规矩,不能什么都是行为艺术,什么人都是行为艺术家,更不能凌驾在现行的各种社会规范之上。

三、平凡中的深刻

行为艺术是艺术家“有意味”的艺术行为过程的展示,只有富有创造力和一定胆识的艺术家才能创作出既有深刻艺术内涵又能浅显易懂的作品。比如,1988年艺术家盛奇等人在北京古长城遗址实施了《观念21•太极》行为,用布把一批舞蹈学生捆扎起来形成一个黑色的蜘蛛网,盛奇则在网中困难地打太极拳,该行为暗示着传统与现代的鸿沟不可逾越。再如,1995年,女艺术家尹秀珍在成都府南河实施《洗河》行为,共取出10立方米被污染的河水制成冰块,再运到岸边由艺术家和行人一起用清水洗刷了两天,直到冰块全部化掉,地面则留下了无法清洗干净的斑斑污迹,艺术家藉此表达了希望改变河水现状的心理诉求。当时府南河的污染非常严重,沿岸的排污口每天排出60多万吨的污水有多种有害物质,沿岸居民的生活污水,公厕污物也直接排入河道。由于水体污染沿岸的树木枯死,水井也被废弃。有首打油诗写道:“五十年代淘米洗菜,六十年代水质变坏,七十年代鱼虾绝代,八十年代洗马桶盖。”1994-1997年间,政府耗资27亿元进行综合整治使得污染终于有所改善。2010年6月,艺术家周斌在北京实施了《30天——周斌计划》行为,每天完成一件作品但是并不刻意去追求所谓的意义。其中第7天的6月28日,他偶然看到墙上一颗完全生锈被白色灰浆掩盖住的铁钉,花数小时将其磨得很光亮,露出了锋利的钉尖,该作品的题目是《要亮、要锋利》,颇耐人寻味。

四、行为的反叛性

中国的行为艺术家大多有学画的背景,因此行为艺术一般也被认为是当代美术的一个门类,但又与现行“美术”体制貌合神离。在中国当代社会特有的文化性质和现实政治环境,具有视觉冲击力的行为艺术一经出现就带有浓厚的反叛性,也正是因为其反叛才具有很强的新闻性。特别是那种暴露人体、血腥或有违传统伦理道德的行为,往往都是爆炸性的新闻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这也刺激了艺术家采取有“眼球效应”和“新闻效应”的行为方式,对新闻传播的路径和新闻效应有所依赖。因此,公众对行为艺术的印象就是“很黄很暴力”,艺术家不过是哗众取宠的沽名钓誉者。显然,这种误会对这种以身体为媒体的艺术非常不利。2002年,广东美术馆举办广州三年展,某教师以行为艺术作品《12平方米》(张洹)、影像作品《洗手间》(崔岫闻)中充斥着裸体画面,侵害了他的“身心健康”,也影响了他的艺术创作为由,将展出方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还门票款30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2万元。次年广州中院二审判决展出方并未侵权,原告败诉。“2009’首届成都现场艺术年会”,成都等地的行为艺术家与批评家作了交流,为避免误会采用了“现场艺术”来代替“行为艺术”,笔者在会上回顾了自己策划的“非暴力&不合作”行为艺术作品展,后来当地报纸用了《不玩暴力血腥 行为艺术要玩“绿色”》等题目,这是笔者没有想到的,其潜台词是:行为艺术=反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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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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