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佼:中国当代艺术发展中的艺术社团 2012-12-11 16:03:17 来源:艺术银行  作者:刘佼 
无论目前国内艺术团体发展如何,艺术团体作为艺术家行为中一个特殊的群体性行动,具有个人行动所无法比拟的优势,整合个人力量转换成集体行为,充分的可以发挥出更大的艺术能量。

1980年8月24日,第二届星星美展在中国美术馆举行展览,展出作品149件_T

无论目前国内艺术团体发展如何,艺术团体作为艺术家行为中一个特殊的群体性行动,具有个人行动所无法比拟的优势,整合个人力量转换成集体行为,充分的可以发挥出更大的艺术能量。

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的著名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在他的“公共领域”理论中曾这样说道:“所谓公共领域,我们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东西能够在其中形成。向所有公民开放这一点得到了保障。在每一次私人聚会、形成公共团体的谈话中都有一部分公共领域生成。然后,他们既不像商人和专业人士那样处理私人事务,也不像某个合法的社会阶层的成员那样服从国家官僚机构的法律限制。当公民们以不受限制的方式进行协商时,他们作为一个公共团体行事——也就是说,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事务有聚会、结社的自由和发表意见的自由。”因此不难看出,在这里,对于公共领域作用实现的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社团”的存在。而对于艺术这个需要极大自由及讨论度的行业或者说门类来讲,“社团”更显得尤为重要。尽管人们在其中讨论的多是表面看来与政治无关的“艺术问题”,但实际作为与政治有着极大牵绊的“艺术”来讲,这样的结社行为或者讨论也都是在实现着“公共领域”的价值与意义。

而在中国,古代文人结社由来已久,有资料显示,中国的文人结社兴起于魏晋,唐宋时期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到了明万历至清初这段时间里,由于政权的更迭及社会的动乱,使文人结社的现象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文有文社,诗有诗社,普遍了江、浙、福建、广东、江西、山东、河北各省,风行了百数十年,大江南北,结社的风气,犹如春潮怒上,应运勃兴。那时候不但读书人们要立社,就是士女们也要结起诗酒文社,提倡风雅,从事吟咏,而那些考六等的秀才也要黄缘加入社盟了。”这种结社的行为一般都被称作“雅集”,书画家雅集的活动主要是以赏景应节、消闲联谊为主,其目的主要在于交流技艺、联络感情等。书画雅集是以兴趣为基础的,所以其组织一般比较松散随性,规模也比较小,内部并没有职务之分。到了近代,因为其历史的特殊以及社会的发展,雅集也随之向着更为专业化方向”发展。这种文人集会的行为也开始变为哈贝马斯论证下的“社团”,他们拥有明确的目的、详细的章程以及民主的管理制度等。在清末民国的这段时间里,属于中国艺术史上比较集中的一段艺术家合作结社的时间段,尤其是以上海为中心的海上画派,更是在这段时间里将“艺术家社团”这种方式发挥到极致。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形态的改变,在后来的中国艺术发展过程中,社团与艺术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集体合作的行为虽然在新中国成立前后也时有发生,但是这种以政治为背景的合作方式与过去的“雅集”或“社团”都有着相悖的原则和方式,所以并不可以将其视作一种艺术家个体自发行为。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及改革开放开始后,中国当代艺术开始了自行发展的道路后,“社团”或者类似的行为才开始重新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

1979年9月27日,星星画会举办了他们第一次的展览“星星美展”,成为了美术史上的一个轰动事件,而栗宪庭也将星星画会的出现列为中国现代艺术的序幕拉开的标志。在此我们暂不讨论星星画会的艺术成就,但从其行为本身来看,星星画会在某种程度上将“社团”这种行为在艺术史上进行了恢复,他们有着相当明确的自我主张,参与人数众多,也有着极其集中的艺术愿望,并且,画会本身也为这样的主张和愿望做出了实际的行动响应,奉献出了两次极其精彩的展览。星星画会采取的是开放性比较强的团体合作及讨论方式,彼此不参与到画会成员的创作中,但主观意识及目的性基本一致。星星画会在两次展览后,成员之间开始出现矛盾与分歧,第三次展览遥遥无期的情况下,他们还是为此做出了画会的章程等,这更进一步的确定了星星画会的社团行为,在其章程中不但明确规定了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还将会费等用书面的形式确定了下来。星星画会可以算的上当代艺术中第一个具有完整“社团”行为意识的集社。
但昙花一现的星星画会并没有给当代艺术带来更多的类似团体,在当代艺术并不受重视的八十年代,社团行为并没有给当代艺术带来更多的新鲜和机遇,这种极其严肃的行为开始脱离原本的含义逐渐更往“雅集”这种形式“倒退发展”。比如在星星画会之后出现的“新刻度小组”,是由王鲁炎、顾德新、陈少平三人组成的艺术小组,他们人数并不像一般社团那么多,但是他们合作进行创作、展览、讨论等,所以在此意义上仍具有社团的一般行为。不过也因为人数的限制,“新刻度”并没有将自己的精力放在章程等事情的固定上,他们的合作更多的依赖的是艺术的相同理念和追求,而不是书面的约束。新刻度并没有因为“章程”的缺失而显得“随便”起来,这个小组在其七年的生存时间里,为艺术实验的非对象提供了一个集体平台,通过革新的分析性、系统性和定量的镜头来探索世界。该小组用逻辑和分析取代了人和艺术的感性联系,后来被证明是对主导前期中国艺术的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的一个重要纽带。因此,我们其实也可以将“新刻度”小组的出现视为后来中国当代艺术“社团”行为的一个重要标杆,因为此后出现的各种艺术小组,基本均采用与其类似的行为模式,具有松散不失目的性,正规但又无具体约束等特点。

新刻度解散后,当代艺术在中国开始走入一条市场化的道路,过去的被忽略及不看好都已消失,尤其是在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一片空白的中国当代艺术市场繁荣的发展起来,艺术家们的生存环境较之之前有了很大的改善,所以艺术家们更倾向于个体行动而不是集体寻求机会,也因此“艺术团体”这种行为看起来沉寂了一段时间,尽管如此,在这期间还是有几个突出的艺术小组的出现使得我们能够在微弱的灯光中看到艺术家合作的可能性与希望。本刊此次策划这个“艺术团体”专题,选取了二十一世纪以来,中国当代艺术中出现的艺术家团体,通过对其深入访谈,充分了解“社团”这种行为目前在中国当代艺术圈的发展以及每个小组的合作方式等。从这次的专题中,我们可以看到的目前中国当代艺术家的结社行为更像是古代雅集与现代社团的中间性产物。他们的行为并不像社团那般严谨正规,但又并不是简单的结社论艺、闲情雅致。他们在相同目的的情况下组成社团,通过简单的口头规定或者约定俗成来规范日常的社团活动或行为,经费等也多来自团员本身。比如存在已经要迈入第十个年头的N12小组,他们是目前非常有代表性的新生代艺术家团体,他们的合作就来自于多年的友谊及口头约定,这样的组合方式使得他们在艺术追求上可以取得暂时的一致,但同时也带给了小组在生存过程中的误解与争吵,并且因为没有成文的规定,所以组员的行为也显得更为松散,小组行动在某些程度上显得扑朔迷离,缺乏纪录。

目前活跃的小组,他们的合作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合作展览与合作作品。合作展览的方式比较灵活,小组组员也可以在保证自我创作的同时兼顾小组创作,但这种合作方式也有它局限的地方,组员产生分歧的情况也会增多。像是N12、青年实验艺术小组等,他们均采用这样的合作方式,以此为组员争取更多的展览及受到注视的机会。而合作作品的小组则有政纯办、unmask小组等,他们组成小组的目的更为单纯,以一种共同的艺术理念或者追求为基础进行团体的创作,组员之间的联系较之另外一种合作方式下更加的密切,这种以极大信任和友谊为基础的合作容易给组员带来约束,影响其自身的力量发展,但如若采取阶段性的合作也可在某种程度上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

无论目前国内艺术团体发展如何,艺术团体作为艺术家行为中一个特殊的群体性行动,具有个人行动所无法比拟的优势,整合个人力量转换成集体行为,充分的可以发挥出更大的艺术能量,而这种目标性极强的力量则可为某些势单力薄或者说初涉艺术市场的艺术家们提供一种有力的保护及发展动力。这大概也是目前有越来越多的年轻艺术家选择组成小组闯荡“艺术圈”的原因之一,通过这次专题,我们也不难看到,艺术家团体的这种形式,并不曾真正远离我们的视线,甚至,开始有了更新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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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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