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摄影:你还是摄影艺术吗 2013-02-23 11:08:31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郭青剑
能动、有声……用这样的词来描述摄影,是不是感觉有违常理?不过,一种综合运用照片、视频、音频等手段的摄影形式,却真能让作品动起来、响起来,打破了人们对传统摄影艺术静态、无声的印象。

能动、有声……用这样的词来描述摄影,是不是感觉有违常理?不过,一种综合运用照片、视频、音频等手段的摄影形式,却真能让作品动起来、响起来,打破了人们对传统摄影艺术静态、无声的印象。这种被称为“多媒体”摄影的新的艺术形式,近几年在世界范围内方兴未艾,“荷赛”已将其纳入,举办多媒体比赛。在本月初揭晓的“荷赛”第三届多媒体奖项中,中国《南方都市报》视觉中心音视频部视频编辑杨恩泽的作品《飞轮上的梦》获得在线故事类三等奖。同样来自《南方都市报》的中国摄影家王景春去年还曾当选“荷赛”多媒体奖项的评委。而上月底刚刚结束评选的第24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中,也首次将多媒体作为与传统的纪录、艺术和商业并列的一大类别,标志着多媒体正在逐渐进入中国主流摄影的视野。

不过,对于公众而言,甚至对一些专业摄影师而言,多媒体的概念仍显得有些神秘。什么叫多媒体?目前摄影界尚没有统一严格的定义。第24届“国展”所界定的“多媒体类”为:“将静态影像与动态影像结合,并配以音效、特技等多种媒体手段进行艺术创作的影像作品。注重叙事性、观赏性、创新性及静态影像技巧的运用。”在一些专家看来,这个规则是参考“荷赛”的多媒体标准以及我们国内目前所进行的一些多媒体实践而确定的。但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难免产生疑问:这种包含了照片PPT、音乐MV等多种艺术手段,杂糅了微电影、动漫、纪录片等多种艺术元素的艺术种类,还算是摄影吗?它和电影、电视又有什么区别?

多媒体借鉴图片、电影或电视元素,又不同于图片、电影或电视

“它并不只是采用PPT软件制作幻灯片,像拉洋片那样展示一幅幅静态图片;也不是简单模仿电影纪录片或剧情片,欢畅开展情节和营造影像奇观。”北京电影学院教授、华光摄影学院名誉院长杨恩璞表示。在他看来,多媒体摄影基于数字化新媒体快速浏览阅读的特点,在短平快的有限容量上,巧做四两“搏”千斤的文章;在动态视频和静态图片相结合上,创造张弛自如的图像新节奏;在画面和画面组接、画面和声响互动配合上,升华内涵和宣泄情感……“总之,多媒体作品既吸取借鉴图片摄影、电影或电视某些元素,但又不同于图片、电影或电视,它以自己特有视听语言、时空架构来传情表意。”

南京大学教授、国家级传媒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中华图像文化研究所所长韩丛耀做了更为细致的分析:多媒体摄影与传统的静态影像相比,它既有了静态影像的瞬间精彩、形象精致,同时又有了更大的内容展示空间和叙事的时间,视觉的内在更为饱满;与电影相比,电影的所有视听元素它都具备、具有和具体,但同时它的瞬间性形象的雅凿和确定又是电影不可比拟的,在对现实生活的即时性触摸上,它有一种来自土地的湿度;与电视相比,既有电视媒体介入生活的真实性,但又是一种诗化的纪实,它是在时间轴线的刀尖上跳一段有生活味道的芭蕾,需要功力更为精绝,甚至是一种出神入化;与动漫、动画相比,它形象纪实的肯定性让它与时代、与社会、与身边的生活贴得更近更适切,让你感同身受……韩丛耀概括的多媒体影像作品的特有气质就是:在时间的横轴上铺陈故事元素;在时间的纵轴上把控叙事的节奏;在观者视线的第三轴线上增加影像视觉信息的内涵、增强艺术信息的密度和多维展现主题故事的文化历史内容。

多媒体不用在意区别,而更需要在其他视觉形态上获取更多经验以丰富表达

“几年前,我们刚开始做多媒体流媒体影像时,便被问到,你们与电视的区别是什么?我回答:为什么要区别于电视?”《京华时报[微博]》图片总监、京华新视觉中心主任骆永红并不主张做多媒体摄影和影视的严格区分。他解释说,多媒体的产生是基于纸媒摄影师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新的表达方式和手段,也基于纸媒或静照无法满足摄影者的内心表达,这个时候,平台就在那里,电视也好、纪录片也好,都可以在那里发展。只不过,多媒体作品手段更为多样化,线性、交互,动态影像、静态影像,动漫、示意图插画等可以想见的视觉手段,在多媒体作品表达上只会添彩而不会有局限。表达方式上更无限制更自由,唯一的目标是更好地讲述故事。“那么,多媒体不用在意区别,而更需要在其他视觉形态上获取更多经验以丰富表达。”

杨恩泽的《飞轮上的梦》恰好为这一观点作了印证。这部讲述中国国家残疾人自行车队备战2012年伦敦残奥会并获得成功的励志作品,其中的动态影像分量大大超过了摄影。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他就表示,以往的“荷赛”多媒体作品,更多使用“照片+音乐+同期声”的方式,这是一种很有效、很突出用视觉语言叙述的方法。但其实大可不必纠结于照片还是视频,它们都是视觉元素。照片是精彩瞬间的凝固,通过这些瞬间可以让所描述的故事有一个清晰的轮廓。但很多内容和情感是照片无法传达的,视频元素会传达得更全面。“无论用什么方法,都要呈现一个好故事。”

中国摄协副主席、《人民日报》摄影部主任李舸也认为,“讲故事”是最重要的。多媒体作品决不是简单的1+1=2,而是追求1+1>2的传播和艺术效果。强有力的叙事性,配以完美的视觉展示和创新的技术运用,才能引起更多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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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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