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型的画家——方人定 2013-04-22 10:38:35 来源:99艺术网专稿 作者:苏小华
方人定于1921年至1926年,先后攻读并毕业于广州法政学校和广东法官学校高等研究部,这样的学历,完全可以顺利地通向官场。但他并未顺着这条路走下去,而是在就读法官课程的同时,就进入春睡画院“春睡”,作起了画家的梦,从高剑父学画六年,又于1929年至1935年间,两次东渡日本,主攻

方人定作品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是广东美术界一个异常活跃的时期:1922年4月26日广州市市立美术学校的成立,将西洋画作为学校的主要科目,并将美术史作为必修课,一改私塾师傅带徒弟的单一教育模式;留欧、留日学生的回归,带回了新的思潮新的技法;各路精英思想火花的碰撞,都为广东画壇注入了一股勃勃生机,其中的“方黄之论”便是其中精彩的一场辩论。

“方黄之论”中的“方”指方人定。1926年,25岁的方人定写了篇《新国画与旧国画》的文章发表于《国民新闻》报上,提倡国画革命,主张写生,主张“折衷东西”,把东方绘画和西方绘画的长处“一炉而冶”,批评旧国画的因循守旧,逃避人生。文章是高劍父授意写的,代表了以高劍父、高奇峯、陈树人为首的“折衷派”(岭南派)的观点。因而方人定还有折衷派“宣传部长”之称。

文章在岭南画壇引起了轩然大波,当时的另一个美术社团“国画研究会”认为方人定文章的矛头是针对他们,年少气盛的黄般若立即起来应战,一来一往,在报上你一篇我一篇,持续了约有半年的时间。双方通过文章的辩论,对中国画的前途命运都作了思考,都有了新的认识,对广东画壇的发展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方人定于1921年至1926年,先后攻读并毕业于广州法政学校和广东法官学校高等研究部,这样的学历,完全可以顺利地通向官场。但他并未顺着这条路走下去,而是在就读法官课程的同时,就进入春睡画院“春睡”,作起了画家的梦,从高劍父学画六年,又于1929年至1935年间,两次东渡日本,主攻人物画。

不能绝对地说,国画中的人物画创作,要比其他科目,比如山水花鸟难,画得好的花鸟山水同样不易,但人物画的创作,确实要顾及的因素比其他科目来得多一些,比如主题。纵观方人定三十年代至六十年代的作品,画得好的都是带有主题性的创作,如作于1932年的《归猎》。

《归猎》的构图颇具匠心,画面的主角是一只黑白相间的狗和人物手中的猎物,而把认为不必要的人物的上半身完全舍去,这样的处理完全是出于主题的需要。画面色彩浓烈,技法带有较重的日本味。

作于1955年的《早晨》、1956年的《伺养员》、1959年的《最坚强的人》和1963年的《华侨农场所见》、《旱年不旱》等,是反映新社会新生活的题材。有的作家和画家,五十年代后基本创作不出作品,或者非常痛苦地写出和画出些与其原来水平相差甚远的、言不由衷的作品,而方人定似乎就少一些这类痛苦,也许和他学法律有关,感情倾向较入世,从二、三十年代开始的创作,他就主张面向生活、反映生活,这似乎和新中国的文艺政策不谋而合。从他的一贯创作中,也可看到,主题性的创作,同样可以创作出永恒的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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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谈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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