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规定:艺术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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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0 09:07:40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谢绮珊
昨天,记者获悉,教育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通知要求,从2009年起,各省(区、市)均应为本行政区域内报考美术类专业(特指绘画、造型设计及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省级统一考试。有条件的省(区、市)还应组织其他艺术类专业的省级统考。
省级统考须在2009年1月1日后进行,1月31日前完成。凡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除外)均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编辑:姚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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