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需把握政策
省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一定要把握政策进行志愿填报。我省艺体类专业招生一直采取估分填报志愿的方式,一般在6月中旬尚未获知高考文化成绩时由考生一次性填报艺体本、专科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艺体考生只能填报普通高校艺体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计划志愿;参加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考试的艺体考生只能填报普通高校艺体类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专业志愿,两类计划志愿不能交叉填报。
录取方式上,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或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鉴于此,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在认真查阅学校招生章程、细究近年录取状况、兼顾部分专业特殊要求的基础上,比对自己的实际,找出优势所在,最终合理定盘。
我省近年来规定,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的艺术、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次以外的其他批次普通高等学校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录取过程中,对只填报了艺术、体育院校本科批次志愿未被录取同时又兼报了普通院校志愿的考生,在艺术、体育院校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将其档案转调到普招;在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将填报了艺术、体育本、专科或只填报艺术、体育专科志愿的考生档案转调到普招,按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办法,参加相应批次录取。由此看来,艺体生虽然多了一些可能被录取的机会,不过需要提醒的是,考生已被艺术、体育院校提前录取的,其他院校不再录取。
为了规范艺术招生,教育部2010年明确提出,学前教育、艺术教育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有关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录取时,高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要遵循相关政策规定和权威报考资料。
【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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