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物建筑安全隐患大 文物局下“逐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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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1 14:41:24 来源:世界新闻报 作者:傅蔷
京城古建腾退格外难
今年11月,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大力推动首都功能核心区文化发展的意见》提出,“十二五”期末,具备利用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完成修缮腾退工作。这是第一次明确提出文保单位腾退的期限。然而,对北京市文物建筑的占用单位下“逐客令”已不是第一次了,被占建筑腾退难长期存在,与“首善之区”北京的特殊性不无关系。
北京地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关系复杂,涉及中央、军队、市属、区属、宗教团体等不同单位,现有管理体制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协调和管理。
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陆军部和海军部旧址为例,它的产权单位为中国人民大学和中联部。为彻底解决安全隐患,中国人民大学有意筹措资金搬迁居民。但按照国土局的要求,中国人民大学和中联部必须签订协议,明确土地分割界限,分别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才可进行居民搬迁。由于两单位分别隶属中央机关的国管局系统和中直系统,土地权属争议问题的解决,需经有关领导同时协调两个系统,方可签订土地分割协议书。该问题已成为这处文物保护单位无法搬迁居民的症结所在。
据统计,近年来,北京市级以上文保单位全部或部分腾退的有40余项,属于中央单位系统的只有3项。被占用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权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无偿获得的,如今要想搬迁腾退却需巨额资金。文物部门对孚王府做过一次评估,仅腾退搬迁一项就需资金7亿元。
一些产权单位和管理单位在认识上也存在误区。有的单位负责人认为,文物是国家的,整改费用应由文物部门或政府解决;还有产权单位认为,占用居民多已不是本单位职工,只投入不受益,解决文物隐患太吃亏。在诸多因素的掣肘之下,北京的文物建筑安全隐患短期内很难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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