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大艺术地产诉讼案落判 认定双方协议无效
0条评论 2011-03-01 20:22:36 来源:法制日报 

终审判决

 

认定双方所签协议书无效

 

二中院审理认为,沙峪口村委会与以北上苑中心之间的协议约定,实际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有期限转让。《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故沙峪口村委会与以北上苑中心所签《协议书》,应认定无效。且双方当事人提交的网上售房的宣传资料等均反映出“艺术基地”内所建设的建筑物,有居住、工作、艺术交流、经营等功能,并非国家公益事业所用,不符合《土地管理法》无需办理农用地转批手续情形的规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李璞】

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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