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中国起诉中华美术网 网络上没有免费午餐
0条评论 2011-05-06 09:39:33 来源:艺术中国 

2011年4月26日是第十一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当日上午,由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起诉北京市盛世阳光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的著作权被侵犯案在北京市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本次庭审由中国法院网现场视频直播,并得到北京电视台、中国广播网等媒体的极大关注。

 

“中国网”是由国务院新闻办领导、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管理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艺术中国”频道是“中国网”的专业艺术媒体平台。2010年,制作并上传了《改造进行时》、《<那些音乐与画画的时光>》——丁武的校园生活》等访谈节目。后来发现,盛世阳光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中华美术网上擅自播放了这些节目,并且数量巨大,经核实,涉及原告原创的视频作品多达40多个。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停止播放上述作品,并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庭审过程中,被告并不否认自己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转载了原告的视频作品,但指出自己的转播是免费的,并未从中获取任何利益。但原告认为盛世阳光公司盗版使用过程中,在网站上插入了大量的广告,这是一种商业行为,同时在其网站上有“商城”栏目,存在艺术品交易行为,且因此获得了巨大的商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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