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行政服务中心logo设计征稿倡议书
0条评论 2011-06-14 10:26:10 来源:99艺术网专稿 

征稿QQ: 1924920019

 

通讯地址:北京市 通州区西门怡佳家园3号楼2706室   邮编: 101101

 

五、 征集日程安排:

 

征集时间:2011年6月8 日 — 6月25日

 

评审时间:2011年6月26日 —  6月27日

 

公布评审结果:2011年7月 通过网站公布,对获奖企业或个人发出书面通知。

 

六、 征集方式、应征者资格及报名

 

1、 征集方式:

 

应征者需提供自主设计的至少一幅北京市通州行政服务中心 logo标志,请提供2份彩色打印稿并存储成图片格式(jpg)保存在光盘中或发送到主办方email dasongcentury@163.com,同时请提供关于标志作品设计理念、涵义的文字说明;提供作品设计征集稿,电子稿,手稿均可。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标明“应征标识”字样。

 

2、应征者资格要求:有志于奉献智慧的海内外平面设计专业机构、专业设计人士、业余爱好者等各界人士;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提交作品的数量不限。

 

3、征集时间:2011年6月8日上午9:00—2011年6月25日24:00之前邮寄,email或递交至北京市通州区西门怡佳家园3号楼2706号。

 

七、 奖励方式:

 

最佳设计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并获得获奖证书。


      优秀奖3名,奖励人民币500元,并获得获奖证书。


      入围奖10名,纪念品及获奖证书一份。

 

八、 版权约定事项:

 

1、应征方案中的logo标志由应征者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有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的嫌疑。若发现参赛作品有上述情况则取消资格,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由报名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

 

2、所有获奖应征者均需明确同意其设计方案一经采用,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署名权除外)即归主办单位——大宋世纪(北京)影视策划有限公司,并且不可撤消,以供其专用,并全权拥有对该徽标的注册、使用、发布、传播权。

 

3、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应征方案的徽标设计作品进行复制、展览、印刷、出版或其他形式的发布。

 

4、评选结果由大宋世纪(北京)影视策划有限公司决定,对不采用等有关情况不作任何解释。此次社区服务中心标识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大宋世纪(北京)影视策划有限公司所有。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者均被视为已接受和承认《征集书》的所有条款。

 

大宋世纪(北京)影视策划有限公司

 

2011年6月8日
 

 


【编辑:成小卫】

编辑:成小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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