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行赝品频出 谁给拍卖品保真
0条评论 2011-07-15 09:59:27 来源:中国网 作者:胡淼

近年来,艺术品投资市场一片红火,拍卖品价格屡创“天价”。在艺术品投资价值越发凸显的今天,一些不法商家抓住“商机”制造赝品在拍卖会上滥竽充数。业内人士认为,可借鉴国外的做法,确保被拍卖的艺术品“保真”。

 

据统计,近年来成交的30多幅20世纪重要画作,被鉴定确认为赝品,涉及的总金额超过3000万英镑。其中包括佳士得拍卖行以350万英镑拍出的恩斯特作品《人群》、以6.7万英镑售出的坎彭东克作品《伴随天鹅的女孩》、曾创当时德国拍卖纪录的坎彭东克作品《马匹构成的红色画像》等。

 

据了解,现行《拍卖法》第61条明确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这条法规制定的初衷,本是为保护拍卖公司合法经营,现在却成为赝品进入拍卖会的庇护伞。这样的条款为拍卖行逃脱责任留下了法律漏洞,导致一些拍卖行明知是赝品也公然上拍。”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律师告诉记者。

 

专家认为,正是由于有关拍卖的现行法律仍存在种种局限性,各种赝品钻空子混入市场,真伪难辨已成为拍卖市场众所周知的弊端。

 

某拍卖行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拍卖行长期与专业画商或资深藏家合作,形成了一条“规矩”,即真假拍品搭配上拍。个别拍卖会90%以上的拍品都由画商一手掌控,画商成为拍卖会组织者。由于商人天生的趋利性,又缺乏其他把关人,因此,赝品横行就不足为奇了。”

 

拍品的质量是拍卖会的生命,为了规范艺术品拍卖市场,拍卖界也正在进行有益的探索。目前,多家拍卖行推出保真专场,直面以往拍卖行业“不保证作品真伪”问题。然而,对“保真拍卖”是否能使艺术品真正保真,业内仍有不同看法。有人士称,艺术品真伪鉴定是项非常复杂的事,相关法律又欠缺,如果“保真拍卖”也变成噱头,收藏者就惨了。

 

天津市文物鉴定委员会专家邢杰认为:“我国拍卖市场可借鉴国外做法:一是拍卖前请权威的学术委员会对作品做出鉴定;二是出具真品证明;三是在一定期限内允许调换。并根据现有情况加强鉴定的辅助手段,如组织对有争议作品的学术辩论,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分析等。”
 

 


【编辑:颜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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