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悲鸿作品”《人体 蒋碧薇女士》天价拍出惹来赝品风波,其背后牵涉的却是目前内地拍卖市场亟待解决的法律法规完善和第三方鉴宝问题
近日,中央美术学院首届研修班的部分学生联名称,去年6月北京九歌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以7280万元拍出的《人体 蒋碧薇女士》的“徐悲鸿油画”,实际上是他们当年的习作。尽管这幅画的真伪目前尚无定论,但有关近年艺术品拍卖市场赝品不断、急需法律规范的话题再被提起。
2008年,藏家苏敏罗花两百多万买下“吴冠中作品”《池塘》,后经鉴定为伪作。苏敏罗怒把拍行和卖家告上法庭。然而,由于不能证实拍行及卖家事先知晓该画作系赝品,法院根据《拍卖法》免责条款驳回了原告所有诉求。作为当年原告代理律师的王建轶表示:委托人造假难取证、拍行弱化鉴定环节、保护买受人起诉赔偿的法律条文缺失,是导致目前拍卖市场赝品充斥的主要原因。
买方质疑
1 风险为何买家“独享”?
作为当年“吴冠中假画”案买方原告代理律师的王建轶,对拍卖风险全部由买家承担提出质疑。他认为拍卖业是个商品交易的过程,买家应该承担的只是和股市中买低或买高的价格风险,而不是拍品真假的风险。
按照常理,买家只需要考虑拍品的艺术和收藏价值,但现在第一考虑的却是真假,甚至要做大量的工作去求证调查。而一旦买到赝品,却没有任何办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能自怪“冤大头”“看走眼”。
2 拍卖公司是否坚持自律?
“如果光靠走眼不走眼来判定艺术品的真伪,那就不用去拍卖行了。拍卖行的专业人士又起什么作用呢?即使不能让拍卖公司保真,但仍然应该立法限制其进行虚假宣传、出现诱导性的语言,拍卖公司应坚守交易过程中的公正底线。”
王建轶认为被利益驱逐的拍卖公司要赚取佣金,佣金又跟随拍品的拍卖价格浮动,因此拍卖公司和送拍人、委托人的利益渐趋一致,他们的对立面就是竞拍人和买家。“拍卖公司作为中介载体已很难坚守公正,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权威鉴定机构必须建立。”
3 买假不语,“沉默是金”?
王建轶表示一些不法分子正是看中了法律漏洞,专门制造赝品,而关于送拍人涉嫌欺诈的调查取证工作,在目前情况下进行又十分艰难。他认为“吴冠中假画案”的审判结果,会导致一种极端现象。“买家都明白了一个道理,打官司没用,只会让人知道你买了假画。那么就导致买家买进艺术品后,即使知道是假的也不再吭声了,然后把假的说成真的,再找机会脱手,这是非常可悲的。一句话:中国的艺术品市场发展太快,相关法规建设和行业自律都跟不上,到最后受到伤害的不只是买家,整个行业都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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