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向传统产业延伸 浙江文交所年底运行
0条评论 2011-09-29 13:32:00 来源:浙江日报 

该资产包颇具“文化工厂”特质。资产包产权属原始持有人,是原始持有人通过采购获得的资产,相当于“工厂”的原始资产,有经评估机构认可的价值,原始持有人拥有其100%的权益;然后,原始持有人可将该资产的小部分(暂限30%以内)分次按一定的价格(可以溢价)出让,相当于进行权益股份化,将“工厂”改制成股份制;在资产包存续期内(即锁定期内),由资产包经营者对资产包资产进行增值服务和对应的投入,从而提升其价值,相当于“工厂”对原料进行加工,形成有附加值的新产品;最后,该资产包在事先约定的锁定期满后予以竞价(拍卖)变现,全部所得在扣除规定的税费后,才按最终的权益构成在权益人之间进行分配。所有这些交易都通过浙交所平台按公布的规则进行。

 

这一“文化工厂”模式有两大特点:一是立足于形成投资市场,遏制投机。体现在原始持有人的资质、专业、实力须在观赏石行业得到一定的认可;资产包经营者须有条件、有能力对资产包资产进行增值开发,提升其附加值,让投资者能共享投资收益;投资人的范围以观赏石会员为主,因属业内投资人群体,定价相对处于合理;投资人受让的权益份额不进入交易,平台不提供投机炒作的市场条件。二是立足于有效控制风险。体现在限定原始持有人只可转让小部分权益,自身拥有的大部分权益起质押功能;资产包锁定期暂限一年内,以资产的竞价(拍卖)增值向投资人兑现回报,而非通过权益的证券化交易获利。  “浙交所平台将通过这一项目试水文化产品规范、可行的交易方式,取得初步成功后,再逐步予以修正、完善,不断向前迈进,推出更多的文化产权交易业务。”顔春友表示。

 

8月3日上午9时,我省首宗文化资产包项目——观赏石资产包权益转让项目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该资产包有观赏石资产200件,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价值为1000万元,总转让比例控制在30%以内,采取分次转让方式。首期15%转让比例,甫一挂牌就被申购一空。

 

据介绍,在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及相关部门经过对我省文化产品市场深入的调查研究,并认真吸取其他省市探索文化产权交易的经验教训,根据文化产业产品的特点,选择“观赏石”项目先行探索,以促进我省文化产业与资本市场对接。

 

浙江产权交易所董事长顔春友介绍,此次在浙交所挂牌的观赏石资产包类似于“文化工厂”产品。

 

该资产包颇具“文化工厂”特质。资产包产权属原始持有人,是原始持有人通过采购获得的资产,相当于“工厂”的原始资产,有经评估机构认可的价值,原始持有人拥有其100%的权益;然后,原始持有人可将该资产的小部分(暂限30%以内)分次按一定的价格(可以溢价)出让,相当于进行权益股份化,将“工厂”改制成股份制;在资产包存续期内(即锁定期内),由资产包经营者对资产包资产进行增值服务和对应的投入,从而提升其价值,相当于“工厂”对原料进行加工,形成有附加值的新产品;最后,该资产包在事先约定的锁定期满后予以竞价(拍卖)变现,全部所得在扣除规定的税费后,才按最终的权益构成在权益人之间进行分配。所有这些交易都通过浙交所平台按公布的规则进行。

 

这一“文化工厂”模式有两大特点:一是立足于形成投资市场,遏制投机。体现在原始持有人的资质、专业、实力须在观赏石行业得到一定的认可;资产包经营者须有条件、有能力对资产包资产进行增值开发,提升其附加值,让投资者能共享投资收益;投资人的范围以观赏石会员为主,因属业内投资人群体,定价相对处于合理;投资人受让的权益份额不进入交易,平台不提供投机炒作的市场条件。二是立足于有效控制风险。体现在限定原始持有人只可转让小部分权益,自身拥有的大部分权益起质押功能;资产包锁定期暂限一年内,以资产的竞价(拍卖)增值向投资人兑现回报,而非通过权益的证券化交易获利。

 

“浙交所平台将通过这一项目试水文化产品规范、可行的交易方式,取得初步成功后,再逐步予以修正、完善,不断向前迈进,推出更多的文化产权交易业务。”顔春友表示。 


【编辑:易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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