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再发文整顿交易所
0条评论 2012-07-22 16:48:54 来源:新快报  作者:韩祯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下称“实施意见”),就清理整顿范围、清理整顿政策界限的使用以及落实清理整顿工作的安排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自去年11月,国务院下发‘38号文’掀起整顿交易所的风潮,这次实施意见更加明确了要整顿交易所的决心。”

  

设6大条提高准入标准

  

与去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下称38号文)相比,此次实施意见更全面地提出了清理整顿范围,包括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以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的各类交易场所,包括名称中未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但仅从事车辆、房地产等实物交易的交易场所除外。而且,对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等范围也作出了具体界定。

  

实施意见还指出违反六项规定之一的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应予以清理整顿,包括: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等。

  

同时还规定未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设立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其他任何交易场所也不得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

  

上述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次整顿的对象是未获得中央部门批准的资产交易平台。去年11月份,国务院38号文《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下称38号文)中,则是针对已经获得地方政府支持但未得到中央监管部门批准的交易中心。

  

另外,实施意见指出,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以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的交易场所,原则上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经营活动。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告诉记者,实施意见实则是在38号文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整顿交易所的政策界限和措施等。

  

38号文整顿并不彻底

  

地方政府争夺金融资源再加上缺乏准入的标准和监管主体,国内交易所可谓遍地开花,交易品种也囊括了艺术品、农产品(000061)、贵金属、林业等多个方面。然而,交易所飞速发展的同时,由于规则滞后,行业乱象丛生。

  

去年的38号文中指出,清理整顿涉及产权交易、文化艺术品交易和大宗商品交易三类交易所,要求各地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整顿工作。全国约有300多家交易所成为大规模清理整顿对象。

  

不过,上述业内人士表示,这次整顿并不彻底,原因是整顿交易所涉及了多方利益,牵扯不清。导致艺术品价格疯涨的天津文交所就在此次清理整顿行列,对于国务院再发文整顿交易所,天交所一位不愿具名的管理人员表示,希望能够通过此次整顿,更加规范市场,也能给投资者带来一个安全、便捷的投资市场。

  

实施意见指出,各类交易场所已设立的分支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仍由各省负责清理整顿。文件对此前整顿时已经设立运营的交易所放宽限制,经验收确认未违反38号文和此次《实施意见》的,方可继续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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