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拍卖行或将被迫公布买家和卖家姓名
0条评论 2012-11-20 11:59:14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朱洁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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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身份保密是国际拍卖行的常见做法,然而最近一次诉讼有可能会带来规则上的改变,美国纽约州最高法庭在9月表示,拍卖合同中必须同时具备买家和卖家的姓名。对于无限“尊重”隐私的艺术世界,这一规则的更迭无异于一颗重磅炸弹。

纽约州最高法院上诉庭最近裁定,该州的拍卖行必须向买家透露卖家的姓名。对于无限“尊重”隐私的艺术世界,这一规则的更迭无异于一颗重磅炸弹。但也有部分观察者认为,这项裁决可能不像它看起来那么影响深远。

整个事件源于威廉·J.耶拿克(William J. Jenack)起诉客户阿尔伯特·拉比扎德(Albert Rabizadeh)拒绝付款案。

2008年9月21日,威廉·J.耶拿克房产估价和拍卖公司推出了一系列颇有价值的收藏品进行拍卖,其中有一件被描述为“俄罗斯银质/珐琅盒子,内部镀金,署名I.P. Khlebnikov,19世纪”。其估价为4000至6000美元,但有专家和收藏者认出这是大师伊万·彼得洛维奇·克莱伯涅科夫的作品。因此拍卖现场的竞争非常激烈,最后获胜者以46万美元拍到了这件作品,买家当时通过电话竞标,他的号码是305号,本尊则是纽约长岛的经销商艾伯特·拉比扎德。

然后,经营俄罗斯帝国艺术品的拉比扎德拒绝支付这笔资金,他被耶拿克告上法庭并且输掉了官司,他被勒令支付49.7万美元。但这一价格并未最终核定,因为耶拿克将盒子二次出售,以10.9万美元卖掉了。耶拿克希望从拉比扎德处获得剩下的差价。然而拉比扎德利用拍卖行的发票获得了翻身的机会。作为电话投标人,他在拍得收藏品之后收到了耶拿克拍卖行寄出的发票,卖家一栏是一个号码:428。

编辑: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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