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二十年感言
0条评论 2013-02-19 09:30:02 来源:《收藏》杂志 作者:张德勤

时间过得真快。当年北京第一次开槌举行文物国际拍卖的情景历历在目,好像昨天发生的事,不觉转眼之间已经20年了。

当初,谁也没有想到,这场成交额只有80万美元的小生意,能够推动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大潮;谁也没有想到,对这场新奇的拍卖褒贬不一、众说纷纭的社会舆情,能够在拍卖业发展的过程中大体归于一统;谁也没有想到“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军事术语,竟然在拍卖业的发展史上应验了。

其实,文物拍卖20年的道路并非一马平川,而是坎坎坷坷、历经艰辛走过来的。直到今天,虽然文物艺术品拍卖业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取得了合法地位,而在执法过程中也常常遇到从业者难以应付的难题。但是,这一切都没有也不可能阻挡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事业的蓬勃发展。每一次坎坷,每一次阻力和压力,都变成了动力和反作用力,成为事业前进的助推器。因为它应运而兴,合乎潮流、合乎规律、合乎民心、合乎天意,“黄河九曲,终向东流”,到如今出现了空前的繁荣。这就是我20年来的深切感受和感悟。

第一个敢吃螃蟹的人 

中国第一个站出来开创文物国际拍卖的人,就是已故北京市文物局局长王金鲁同志,在他生前,我在多次讲话中都称他是“第一个敢吃螃蟹的人”。他在翰海拍卖十周年前夕给我写了一封信,回顾了这场拍卖的经过。他说:“10年前,文物拍卖,特别是文物国际拍卖仍是一个禁区,打开这个禁区,取得社会各界对文物拍卖的共识,却经历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

1992年,北京市举办了“中国黄金旅游年”。为配合旅游年的活动,北京市经济部门筹划一次国际拍卖会,建议增加文物拍卖的内容。市文物局经过认真研究,认为这是一个难题,又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权衡利弊,决定一试。他们向国家文物局请示,希望允许他们借此探索文物销售的新方式,开辟文物流通的新渠道。我当时是国家文物局局长,力主贯彻改革开放的方针,决定允许他们试行,这场拍卖会终于得到国家文物局的批准。

大局已定,可以谋划如何拍卖了。在《文物法》的框架内,怎样选择对国际客户有一定吸引力的拍品,民间收藏的文物不能直接进入拍卖市场,怎样转弯抹角委托有权收购文物的单位参加拍卖,如此等等,终于想方设法征集到了2000多件文物摆在拍卖场上。拍卖消息一经公布,立即引起海内外人士的极大兴趣与关注。香港的霍英东先生表示愿意无偿提供北京贵宾楼饭店作为拍卖会场,香港、台湾、日本、韩国、东南亚及欧美地区300多位人士踊跃参拍。拍卖会举行了4天,天天座无虚席。至拍卖终场,成交的文物商品共约400件,总金额85.98万美元。买卖不大,影响不小,海外媒体甚至宣传拍品中有国宝文物,客人来了一看,大部分不过是文物商店文物的“大搬家”。社会各界人士有的认为这次拍卖是一次有益的尝试,有利于人们认识文物的价值,能推动民间收藏和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有的人士则认为会降低中国文物的价值,造成珍贵文物的流失。

争论归争论,反对归反对,北京“文物国际拍卖”的第一槌终于敲响了。

我和王金鲁同志为什么冒着风险搞这次拍卖呢?文物买卖在新中国成立后一直实行由文物部门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的方针,全国90多家文物商店都是一个模式,商品价格基本上是计划价格,销售方式也十分单一,主要靠店堂经营。在国家实行计划经济时期,文物商店也起过积极的作用,从社会上收购过一些珍贵文物,向国家各级博物馆提供过一些藏品。可是改革开放以后,日子过不下去了。其一,国际上有影响的拍卖公司拍卖中国文物艺术品的信息传到千家万户,老百姓都知道中国文物值钱,再也不愿意以低廉的价格把文物卖给文物商店,文物商店失信于民,断了货源。其二,文物商店经营被计划经济时期制定的条条框框束缚,销售文物受到种种限制。不能买,不能卖,生意还怎么做呢?我到文物局工作以后,听说全国90多家文物商店只有北京、上海、广州的几家文物商店经营尚好,其他商店都冷冷清清,奄奄一息,很多文物商店靠经营一些现代工艺品过日子。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后,人们的钱袋子充盈了,想玩玩古董的人越来越多,而文物市场只有国有的文物商店这一条狭窄的小胡同,根本无法满足日益高涨的社会需求。王金鲁急于去吃螃蟹,是形势逼的;我站在二线支持金鲁去吃螃蟹,也是形势逼的。广大群众希望这次拍卖成功,正反映了改革开放形势下民众意识的新觉醒。回首往事,可以清楚地看到:“北京文物国际拍卖”带着除旧布新的使命来到人间,它是在改革开放春风吹拂下应运而生的新事物。

编辑: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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