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牌”贵州茅台酒,出产于上世纪五十年代。
“五星牌”贵州茅台酒,出产于上世纪六十年代2瓶、
“飞天牌”茅台酒,出产于上世纪六十年代2瓶
“五星牌”贵州茅台酒,出产于1983年-1986年原箱“地方国营”1箱12瓶。
“五星”商标1953年后长期作为茅台酒内销使用。此瓶陈年茅台酒,瓶盖顶部封纸较完整,繁体“贵州”二字清晰,瓶身采用仁怀县二合陶厂烧制的陶瓷瓶,瓶身施釉均匀,圆润大方,瓶底未施黃釉,仍为白泥底。正面商标采用进口油墨套色印刷,细观此标,“五星”依旧红艳,“麦穗”颗粒饱满,清晰可辨,正标暗色斜纹区域因当年印刷时加入铜粉,虽已时隔五十余年,仍有亮色展现。背面商标简介为繁体竖列排版,落款“地方国营茅台酒厂谨启”,出厂日期部位先有铅字印刷体“一九五 年 月 日”,其上又有用手动打码机印上“一九五八年十月贰日”淡蓝色出产日期。该酒品相上佳,正背标干净,为典型上世纪50年代末期茅台酒厂出产之内销茅台酒。保存至今,为难得收藏精品。
“五星”商标,1953年以后长期作为茅台酒厂内销专用。本酒整体保存完好,全身包裹之棉纸在瓶口处层叠交错,宛如一朵正在绽放之莲花。透过瓶身正面薄薄的棉纸,依稀可见“五星”商标,瓶身背面也可见竖排简体印刷的说明文字,具体出产日期仍被紧紧的包裹在棉纸里面,为最大程度的保护此酒原貌,未切开棉纸,显露具体日期。根据瓶型及印刷文字特点,比对现存实物,判断此酒为上世纪五十年代末期(1957年以后)出产之内销茅台酒。历经半个世纪的沉浮,微微泛黄的棉纸承载的是历史的沧桑,瓶中留存的是不衰的弥香,令人叹服的是其存世的不易与珍藏的价值。
“五星”商标1953年后长期作为茅台酒内销使用,1983年初至1986年12月24日出产之内销“五星”茅台酒,藏界取正标右下角“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中的“地方国营”为其代称。本标的为“地方国营”1箱12瓶,同一日期,原装原箱。
编辑: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