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中国梦”的本质内涵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其第一要义是实现我国综合国力进一步跃升。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到2020年的宏伟目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上升,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为此,我国已经把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作为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提了出来,优秀的文化必能为国家腾飞插上翅膀,加速“中国梦”的实现。
软实力体现出文化艺术意识形态的吸引力。文化是一个民族和国家的灵魂,而艺术就是一国文化之精髓。杰出的艺术作品是盛载民族和国家文化魂魄最重要的量器之一,而艺术荣誉制度就是这一重要量器的刻度和标准。艺术荣誉制度与国家文化软实力息息相关,为此世界上许多国家为了扩大自身文化影响力、提升国家软实力,相继建立起了文化艺术荣誉制度。
目前,我国艺术圈出现了许多怪现象,譬如,很多艺人深陷酗酒、醉驾、吸毒、打架斗殴等丑闻,但依然活跃于公众视野中,这对年轻人追星、追梦的价值取向会产生较大负面影响;媒体为了猎奇,增加所谓收视率,不加修饰地“展丑”。对比我们的近邻韩国,最近深陷官司的朴时厚很快就被雪藏,电视剧停拍。这种对比,让我们看到艺术荣誉制度建立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艺术荣誉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优秀传统艺术的传承和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有利于最大限度调动广大艺术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催生能代表国家水准的艺术大师;有利于匡正文化艺术领域的风气,使广大文化艺术工作者更加注重追求道德的、荣誉的和形而上的东西;有利于受众懂得真正的“审美”。
我国从新中国诞生起就着手建立国家荣誉制度,已经初步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面探索出一些成功做法。如: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等。再看我国文化艺术界,截至2005年,中宣部、文化部等部门和单位,共设立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24个。这些评选表彰办得有声有色、卓有成效。然而,若与国外先进经验相比较,与我国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界的成功做法相比,还有相当大差距;用建立国家级文化艺术领域授予荣誉称号制度的要求来衡量,则只能算是刚刚破题。新中国成立以来,被授予“人民艺术家” 、“人民作家”称号的人屈指可数,只有老舍、巴金、齐白石、常香玉等人,并且评选缺乏传承性,影响力有限。严格意义上的国家荣誉制度的缺失,显然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差距很大。
借鉴国际经验,参照我国设立两院院士和学部委员的做法,对设立国家级艺术荣誉制度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确立中国最高艺术荣誉制度,可以通过建立“中国艺术荣誉院”,表彰有杰出贡献的艺术工作者。通过对杰出艺术家的表彰及其创作成就的肯定,充分发挥人民在文化艺术事业中的主体作用。
其次,建立精品艺术标准。凡精品艺术均有以下特征:其一,精品艺术一定是原创性作品。没有作品原创性,就无所谓艺术精品。其二,精品艺术必然要得到广泛认可。精品艺术不是自封的,也不是某个团体评选出来的,需要社会各界广泛承认,其中包括艺术专业人士以及大众消费群体。其三,精品艺术应是超越时代,并能不断传承的。
另外,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评选机制。评选过程应体现统一性、权威性、庄严性、科学性、规范性,要制定明确的评选章程、条例和实施细则,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评委必须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评委的身份、评语和评选的程序、结果,都应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确保评选公信度。
最后,在艺术荣誉制度的建立上,一味强调精神奖励未必能完全起到应有作用。适当辅以物质奖励,更能发挥艺术荣誉制度的影响。
编辑: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