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从1968年到1973年期间创作的所有雕塑作品,代表着艺术家对雕塑基本概念的完整的考察,其中很多作品自1972年以来就未被公开展示过。
关于这些作品,Bochner写过“Thoughts Reinstalling A Theory of Sculpture(关于重新建构雕塑理论的想法)”:
雕塑理论将雕塑作为自我表现的对象。在这些“自我表现(self-representations)”中的任何素材(鹅卵石、坚果、硬币,火柴棍、玻璃碎片等)都可以在不改变其意图的前提下被替换。当一个对象丧失了其独特性,其身份便不再等同于存在。任何个体的作品的存在都只是被看作一种“其本体的例证(example of itself)”。奇怪的是,如果没有对象便没有了观念,而如果没有观念也不会存在对象。
数字包含着一种精神层级的对象。数字并不需要具体的实体而存在。在拉丁语中,表示计算的词是“calculus”,在当时这个词也有石头的意思。将石头与数字并置,“A Theory of Sculpture”强调了一种物质(“原始”材料)和头脑(思想范畴)之间的抗衡。
雕塑,作为绘画的对立面,由真实世界中的转变而被定义。拉丁语中的数字一词是“digit”,也是手指的意思。“A Theory of Sculpture”通过使用数字5和10,代表着手(或者一种转变的中介)。因此,即使没有任何东西经过雕刻、铸造、焊接、建造、组装,雕塑的手工制作层面也是主体。“A Theory of Sculpture”的关照并非抽象的。我对任何正式意义上的雕塑并不感兴趣。数字和石头平行存在,但又十分矛盾。虽然它们似乎表现出同样的东西,但有时如此的破裂。这个地图并非一个景观。一个巨大的深渊将空间的意义从它的对象之中分离出来。“A Theory of Sculpture”并无意弥补这一裂痕。
编辑:文凌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