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症结:鉴定与诚信体系混乱
《谁在收藏中国》一书作者吴树[微博]称,在北京市场买“古董”,只要给3000块钱,鉴定证书随便开。他曾专门做了试验:花几百元买了件仿品,竟顺利通过拍卖行鉴定,经过几个朋友哄抬,一只所谓“元青花梅瓶”拍出了988万元“天价”。
艺术市场火爆带来的巨大暴利,使得部分拍卖行不顾诚信,与“卖家”甚至“专家”“画家家属”等串通,进行虚假鉴定,出示伪证,作品拍得天价的背后却是并不光彩的“利益链”,可谓艺术市场“繁荣”之下的悲哀。
市场上假货横行还带动了仿古造假的繁荣。江西省景德市景德镇樊家井村是著名的陶瓷仿古基地。仅有两三米宽的街巷两旁店铺里摆满了各种瓷器,琳琅满目。一些高级作坊的相关负责人一再声明,他们是仿古而不是造假:“标有乾隆年制的瓷瓶卖出去后,如果被人冒以真品上了拍卖会拍出去,我们一概不负责任。”
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赝品横行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有业内人士形象比喻,“在这个红红火火的市场里有95%的人和95%的钱都在围着95%的赝品打转”。
拍假和假拍之风屡禁不止的症结何在?
现行《拍卖法》第61条第2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有这样‘不保真不担责’条例的出现,原因主要还在于文物艺术品的真伪难以认定,尤其是古玩,专家意见往往难以统一,真假缺少标准。但不可否认,一些行业内的害群之马在利用免责条例为自己的不法行为做掩护。”北京荣宝拍卖[微博]公司总经理刘尚勇[微博]指出,正是这样的免责条例成为了虚假鉴定的“免死金牌”。
对于拍卖造假的现象,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欧阳树英表示,这牵扯到拍卖各个环节的参与者,有的艺术家为了刷新艺术品的拍卖价格,不惜进行假拍,“我们无法容忍这种行为,而且法律也是不允许的,这违背了拍卖行业公平、公开、诚信的原则。”
天问国际拍卖公司总经理季涛[微博]告诉记者,原来是拍卖行主动进行假拍,以提高成交率为目的。“现在的问题是拍卖行纵容卖家的要求,比如拍卖行估价一幅作品低于100万元,但卖家坚持100万元底价,为了场面好看,卖家自己来举牌。”他认为,造成鉴定市场混乱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鉴定需要具备专业知识,技术门槛较高;二是一些历史原因造成艺术品信息断档,带来鉴定困难;三是社会整体诚信度偏低,利益驱动造成“指鹿为马”事件时有发生。
尽管拍卖造假的情况不断出现,但仍有很多人趋之若鹜。在艺术批评家朱其看来,这与大量游资找不到良好的投资渠道,以及拍卖行掌握着整个艺术产业链条的定价权有关。
3、药方:引导收藏回归理性
文物艺术品鉴定没有绝对的真假,使得鉴定具有较强的主观性。据了解,目前艺术品鉴定主要有三种方法,一种是目鉴,这需要凭借多年的经验;第二种是佐证,即根据历史资料的记录;第三种是机器鉴定。三种方法都有其局限性:目鉴的局限在于个人主观性过强,可信度难以保证;佐证的局限在于如果没有记录就无从考证;而机器鉴定尽管可能测出该文物出自哪一个时期,但检测不出其作者。
拍卖不可能完全保真,即便是苏富比[微博]、佳士得[微博]等老牌拍卖行也从不承诺保真拍卖,并无可避免地会收进赝品。那么,拍假和假拍的双重“魔咒”究竟如何破解?
“收藏主要是鉴赏研究,要从根本上解决过度投机问题,关键是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和监管。”知名收藏鉴赏家刘文杰认为,当前最重要的是把制假、售假、拍假泛滥的现象遏制住,引导大众的收藏行为回归理性,净化市场,才能促进文物艺术品市场的真正繁荣。
“艺术品市场的良性发展,离不开严格的监管体系,还要有严肃的学术体系进行评估,依靠普遍的文化水准来约束它,而不是任凭拍卖市场赝品充斥。”朱其表示。
季涛认为,我国现行《拍卖法》的规定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关键要在一些细节上加以完善。拍卖行可以通过一些手段标示自己对艺术品的评价和立场,比如拍品有几成真等,“有的国际拍卖行就通过一些特定符号来标记拍品真实度与可信度的高低,这本身也是对藏家负责的态度。”他同时表示,艺术品拍卖市场的长远发展归根结底要依靠市场的力量,发挥其基础配置作用,“进行拍假和假拍的拍卖行是走不长的,口碑会越来越差,最后会被市场淘汰。”
欧阳树英认为,在文物鉴定师方面应该加强资格评审制度的建设,提高个人的职业素质和加强监督管理,规定文物鉴定师不仅在拍卖前对作品负责,也需要在拍卖后负责。
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主任刘双舟认为,竞拍者应该提升自己的鉴定水平,这样才能更大程度地避免拍假伤害,保护自己的利益。
【编辑: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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