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试验区:“宽进”之后还需“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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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1 09:00:08 来源:人民日报
上海自贸区内的首场拍卖会将于11月16日举行
截至10月29日,上海自贸试验区“工商一口受理”办结外资新设企业21家,外资注册资本5.25亿美元,平均每家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是2012年的7倍。办结内资新设企业213家,内资注册资本27.5亿元,平均每家注册资本近1300万元,是2012年的3.5倍。这些新入驻企业中,既包括世界五百强跨国公司,也不乏国内知名央企和民企,入区企业质量提升明显。
目前,自贸试验区积极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以及境外投资项目和企业的核准、审批改为备案制;积极推进工商登记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衔接,试点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登记制等“宽进”措施。
“宽进”之后还需“严管”。自贸试验区将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把好五道关,即投资主体告知承诺,投资方法人代表对备案和承诺内容负责;备案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信息沟通协同监管,商务部“黑名单”系统即时对备案主体资格进行比对;备案机构定期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和人员责任;投资项目或者企业属于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范围的,及时启动相关审查机制。
“宽进”是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严管”在于政府能够提供并保障一个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负责人表示,他们将进一步建立政府与企业的契约关系。管委会将按照国际通行规则、结合中国国情进行探索,不断完善各项管理措施,积极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
编辑:陈荷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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