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今是昨非 台湾收藏界泰斗马志玲夫妇将先后入狱
0条评论 2014-07-23 11:14:32 来源:99艺术网成都站 作者:黄亚琼整合

台湾元大证券集团创办人、台湾收藏界泰斗马家马志玲和杜丽庄夫妇,因为元大结构债弊案,日前遭到最高法院判決七年四个月有期徒刑定狱,马志玲将在八月六号入监执行,杜丽庄则早一天在八月五号执行入监,目前2人已被限制出境。昔日的风光无限,如今却将只能在牢狱之中度过晚年。

马志玲是台湾元大证券集团负责人,主要产业有元大证券集团、新竹玻璃等。企业资产总值约53亿元新台币,营业收入总值约16亿元新台币,1995年财富净值为90亿元新台币。在台湾100家大富豪排名榜上,名列第50位。其妻杜丽庄,现任元大京华证券公司董事长,夫妻二人除了在商业界有不可撼动的地位,在收藏界也是立于泰斗之位。马志玲主力收藏古代瓷器、寿山石,是台湾清玩雅集第三任会长。据悉,近几年市场上出现的不少重器均为马志玲夫妇所买。如1.6866亿港元的明永乐青花如意垂肩折枝花果纹梅瓶,1.127亿港元的明宣德青花暗花“海水游龙”图高足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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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牢狱之灾,元大马家表示,当年是为配合政府解决结构债问题,却遭法院判刑,元大投信当年应主管机关要求,承接高达276亿的结构债,但投信的资本额也就20几亿,元大集团当年沒有金控、沒有银行,只能向母公司元京证求助;马家以自己的投资公司吃下结构债,再以附买回方式向元京证融资,整個过程,马家赔了10几亿,元京证不但沒有损失,还赚进利息,但法官卻将这个融资交易当做分摊损失,作出有罪判决,马家服膺政策吃下损失,最后还要坐牢,谁能接受?

高院改认为,无法证明马家夫妇高卖元大股票,不构成《证交法》诈欺罪,但两人让元京证券股东蒙受损失,仍犯《证交法》背信罪,判两人七年四月徒刑。元京证前董事林明义等共犯,则各被判刑四年六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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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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