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行应该怎么去做拍卖?
对于中国当前的艺术品市场而言,这两个问题总是成为热点而被关注。
中国的拍卖特别是艺术品拍卖虽然只有二十多年的历程,但起点之高、发展之快,举世仅有但在发展迅猛的同时,又颇为引人诟病。
例如,“拍假”与“假拍”成为行业内的一颗毒瘤,使得艺术品市场赝品泛滥、虚假繁荣、畸形发展。例如,“李鬼”拍卖行搭建网络宣传平台,通过“专家”估值、收取服务费、安排虚假拍卖,空手套白狼,对正规的拍卖公司造成难以估计的危害。
诸如此类,对行业发展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害。
拍卖行业是服务性行业,企业的声誉和市场信用度决定未来的生存。如果一个行业只是通过假拍、拍假、雅贿、洗钱等吹泡泡的方式就想获得持续的发展,那是绝无可能的。
我们看到,近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在京发布艺术品拍卖《从业人员职业守则》《标的审定规范》和《标的保存管理规范》(以下简称“三项规范”),首次将艺术品拍卖市场的法律规范体系延伸细化至具体业务环节。
可以预见,当前中国拍卖行业已走过了草创时期,各项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也在不断完善,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众多拍卖公司将“迎接考验”……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出台行业新规——
护航中国拍卖健康良性发展
9月17日,在北京国际饭店会议中心里,人头攒动,宾客满堂。由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主办的2014全国艺术品市场法制宣传周暨行业规范发布活动在这里举行。这次宣传周以“放心体验艺术魅力”为主题,介绍各项艺术品市场的行业规范。其中,《文物艺术品拍卖从业人员职业守则》《文物艺术品拍卖标的审定指导规范》和《文物艺术品拍卖标的保存管理指导规范》三项规范备受关注。
继出台《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之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用新的、极具行业针对性的动作,进一步细化了拍卖行业的规范。北京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副总谢晓冬直呼,规范的出台太及时了,对拍卖企业不仅是一个行业规范,还是企业经营管理的经验之谈,拍卖企业甚至可以直接用来指导和完善自己的管理。
寻觅安全航道十年路
此时此刻,中国拍卖行业刚刚进入第20个年头,拍卖市场规模已从最初的几百万元发展到了三百多亿元,拥有文物艺术品拍卖资质的注册拍卖公司已达到了80家。作为一种企业注册资本不多、尤其讲究诚信品牌和专业能力的轻资产行业,国家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和相关行业规范的自我约束,一直都十分重要。其完善的过程,可以说也是随着拍卖行业的发展而逐步清晰、丰富,为拍卖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开辟出了一条安全航道。
这个航道的起锚点,还得回溯到1991年初夏那个偶然的交流。当时还是《管理世界》副总编、后来成为中国嘉德拍卖行首任掌门人的陈东升在北京南城跟两位朋友聊天,读到了《羊城晚报》上的一篇文章,大意是中国虽有五千年的文明和历史,却还没有一家艺术品拍卖行。朋友问陈东升:“我们能不能办一家艺术品拍卖行?”陈东升几乎不假思索,说好啊。
1993年5月18日,中国嘉德文化珍品拍卖有限公司(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前身)终于成立,陈东升成了行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后来陈东升回忆,之所以不加思索地一拍即合,是因为自己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国外艺术品拍卖会的镜头,那富丽堂皇的场面、衣冠楚楚的人群、神秘亮相的艺术珍品和激动人心的竞拍场景,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中国嘉德成为迄今为止国家工商局批准的唯一一家带中国字头的、以文物艺术品拍卖为主营业务的拍卖公司,但彼时有关拍卖行业的法律法规几乎还是一片空白。文物、文化乃至工商等部门应如何进行管理,拍卖企业应该如何去做,拍卖行为如何操作,一切都得从零开始。
“在中国拍卖行业起步初期,我们国家是不允许民间的文物艺术品进行买卖的。直到1997年,《拍卖法》才颁布实施。一些艺术品的拍卖,开始甚至曾引起很大的争议,《人民日报》都专门发文对此展开了大讨论。”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欧树英告诉记者,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国拍卖行业实际上都处于一种确立自身的法律地位的阶段。
中国拍卖行业为自己正名正身,确立法律地位,一走就是十年。先是《拍卖法》颁布实施,然后是新版《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等相继出台。其中,《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管理办法》明确了允许民间文物流转的法律条文,《拍卖法》则对进行拍卖经营的企业、拍卖标的、拍卖当事人、拍卖程序等进行了确定和规范。
迅速发展带来的行业之殇
自诞生之日起,中国拍卖行业便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而迅速发展。人们很快便发现,拍卖是一个拥有巨大市场潜力和发展可能的行业。在中国嘉德早期的拍卖中,一次拍卖的大约成交额是8000多万元,如今则已跃升到了数十亿元。无数看中其潜力的人纷纷涌了进来,一大批拍卖企业相继成立,许多并未获得拍卖资质的文化公司、会展公司也以各种方式企图分得迅速扩大的拍卖市场的一杯羹。就像所有尚未洗牌整合的新事物一样,中国拍卖行业迎来了它快速发展的时期,同时也受到了具有行业特点的各类乱象的困扰。
“艺术品市场价格高速成长,整个市场的浮躁、投机、投资、套利行为过重,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假拍和拍假。”在陈东升看来,这与目前中国艺术品的一级市场(画廊)、二级市场(拍卖行)不够完善有关系。如今在廉政文化研究院担任副秘书长的刘日春曾经开过一家叫水墨轩的画廊,他告诉记者,假拍行为在行业里是比较普遍的,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目前国内的艺术品市场多数还属于礼品市场,而不是藏家市场,因此很容易受到社会经济、政治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旦经营萧条,炒作数据便成为一种存活的手段。一些艺术家、画廊为了自抬身价、彰显实力,通过拍卖行自炒自买,支付拍卖行一定的佣金,就可以轻易获得取悦市场的惊人数据,这可以说是拍卖行业存在乱象的重要原因。
“今年5月份,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了一次假拍,其实就是一些文化公司以拍卖的名义来欺骗藏家。它告诉你能给你的藏品估一个很高的价格,可以替你拍卖。但这个藏品其实并不值那个价格,然后呢,就需要藏家支付一些前期的推广费用,收各种各样的服务费、展览费等等。”欧树英透露,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研究过很多在拍卖行为中受骗的受害者文件,发现它们所盖的公章,无一例外都不是拍卖公司的。它们往往是会展公司、投资公司、文化公司等等,不是拍卖企业,没有拍卖资质。她说:“这其中暗含着一个悖论,也就是说,当拍卖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越来越完善的时候,一些打歪脑筋的人就想,既然你管得那么严,那我就不成立拍卖公司了,然后空口无凭地说是拍卖公司,能如何如何运作。等到合同执行完毕时,它不是拍卖公司,受害者到法院打官司或者进行工商投诉,往往也缺乏拍卖相关的制约规定,很难用《拍卖法》等行业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惩罚。”
在欧树英看来,在公众聚焦的假拍行为中,很多时候拍卖行往往“躺枪”。但假拍是否也有拍卖行的恶意串通行为,刘日春觉得,作为拍卖行其实也很难自清,它是公共交易平台,收取委托方佣金,假拍在其拍卖行为中很难认定,暗箱操作的可能性不能排除。
如果说假拍考验从业者的主观意图,拍假则在此基础上还考验拍卖企业的专业能力。在欧树英的介绍中,在审定拍品能否上拍时,除了法律的、市场的环节,拍品的真伪是关注度最高的。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出台的相关规范中,目鉴、考鉴和技术鉴定构成了目前拍品真伪鉴定的三个主要手段,而在流程上也设计了多个层级的审定程序。所谓目鉴,就是专家根据能力、道德水准的肉眼判断;考鉴,因为很多文物艺术品在历史上是传承有序的,有文献记载,往往会用文献资料来佐证;技术鉴定,就是引入现代的技术和科学仪器的手段进行辨别。所谓多层级的审鉴手段,则指首先会有拍品的征集人员审定判断,然后是拍卖公司专门组织人员进行再次复核鉴定,如果是非常重要的拍品,还会请专家再次审定,甚至要请国家级的专家,从而建立起科学的审定、鉴定制度,让拍品和拍卖行为经得住考验。
由于文物艺术品的特殊性,有时候在三种鉴定方式都穷尽之后,都未必能解决拍品真伪的问题。2013年,拍卖行业中引起极大争议的苏富比拍卖功甫帖事件,就是典型的案例。不过,欧树英表示,拍卖行为引起的学术探讨属于正常的范畴,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她告诉记者说:“在三种方式穷尽之后也未必能解决真伪的问题,但在现有的条件下,我们把三种方式明确地提了出来,就是希望企业在拍品审定的过程中充分地运用。”
编辑:陈荷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