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启动追讨被盗肉身古佛程序
0条评论 2015-03-24 16:39:03 来源:三明日报 作者:苏诗苗

事实+荷兰政府曾两次归还人类遗骨

荷兰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主席、荷兰二战劫掠艺术品归还委员会副主席范德弗利23日表示,荷兰政府曾两次将人类遗骨归还给原有国。这两次归还一次是2005年向新西兰归还了一具毛利人的头骨;另一次是2009年向加纳归还了阿汉塔部族国王的头骨。但这两具头骨都不是私人收藏者的财产,而是荷兰公共机构所有。

范德弗利认为,从法律角度看,私人收藏文物的所有权争议在荷兰受民法管辖,政府无权干涉私人财产。但“人类遗骸遗骨应该归还”这一伦理守则为荷兰法律界、文化界和民众普遍接受,在肉身佛像所有权争议案中,这也是一个关键因素。

关于伦理守则的意义,正在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研读文化遗产法的中国博士研究生刘作珍解释说:“伦理守则没有法律约束力。非常有争议的文物,讲道德的博物馆可能不会出展,但展出的博物馆也不违法,只能算是违背了行业内部的规范。所以说,伦理守则只对业内人士有指导性、规范性的作用。你不遵守伦理守则,可能下次大家就不带你玩了。”(腾讯新闻综合新华网报道)

村民不断收集证据求证

(来源:三明日报)

这些天来,历代守护章公六全祖师像的阳春村民,一直处于兴奋之中。他们想方设法搜集新的证据,提供给国家、省等文物专家,以求证实在欧洲展出的千年肉身坐佛确是章公六全祖师像。

47岁的村民林文炳说:“章公六全祖师像跟别的菩萨不同,这尊菩萨重130斤,他的座椅也比别的菩萨座宽大,我们人身坐下去刚刚好。以前每年出去‘游神’,从佛龛上移下来,都要费大力。因此,祖师像底座两旁还安有两个铁环,供人抱佛使力用。村民们对章公六全祖师像深怀感情,期盼着他早日回到家乡。”

3月19日,村民又从普照堂的旧物中,找出一张写有“开山恩主,显化六全章公祖师”的横条布幔,这条布幔1995年之前,一直挂在普照堂中。之前,他们还在普照堂左侧的老房二层房檐下,找到一口挂着的老钟,钟是铁铸的,上边写有“王春(阳春旧称)林氏,□铸□钟,当好□□,□显□□等字(□处为无法识别字)。

3月20日18时15分,阳春普照堂挤满了众多村民。在正厅上,阳春村民颂读了一段由匈牙利的侨胞李震和刘文建撰写的敬拜文,而同样的时刻,千万里之外的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里,侨胞李震和刘文建站在展出的宝像前,念诵了同一段文字。

阳春村民林乐妙是退休教师,他说:“林氏宗族自唐末世居阳春。修于民国36年(1947年)的族谱上对章公显化一事,也有记载。”

3月19日,记者在大田县城采访了上世纪80年代初在阳春小学当校长的徐有伍。徐有伍今年81岁,福建省德化县人,他长期在吴山一带执教。徐有伍说:“他于1978年至1983年间在阳春小学当校长。大概是1980年间,村里人找到他,讲普照堂的章公祖师左手虎口有一小破洞,很难看,请他帮忙想办法,能不能补好一下。”

徐有伍说,当时迎请菩萨还不敢十分公开,他告诉村民,自己的侄女婿恰好在县木器厂当漆工,可以找侄女婿拿点大漆来给它补上。“后来,我拿到大漆了,就找了个黄昏的时间,到阳春边上的东埔村(当时章公六全祖师像移寄在这个村里),将章公祖师左手虎口上的小洞补好了。” 徐有伍回忆, “我记得很清楚,那个小洞是在左手虎口,而且左手和平放的右手手势不同,左手大拇指、食指和尾指是立起的。”

根据《图文佛教大百科》记载,章公祖师左手手势,在佛教界被称作“手印”,是有德高僧证道的一种表现。《图文佛教大百科》说,手印常指行者(指僧人)在修法时,双手与手指所结的各种姿势,或称印相、密印、契印,或单称“印”,佛、菩萨及本尊的手印,象征其特殊的愿力与因缘。

在大仙峰山脉周边山村,自古就有用有德僧人、道人肉身骨物,用上泥、木、铜等材料镀金装塑佛像供奉的传统。现在,这个传统依然得以流传。这些村落,每个村村头、村中或村尾,都建有一座庙或庵,里面供奉的就是这类装有僧人身物的菩萨。村民每年都按既定的农历月日举行隆重的祭拜或庙会。屏山乡内洋村供有苏十万菩萨,洞口边上的张坑村尾,有一座显应庵,供奉的是保存至今装有骨物的孙许吴昊天帝君菩萨。

当地村民说,这些装有僧人骨物的菩萨,有不同叫法。如果只有手指或其他骨物的,就叫正身菩萨。如果是全肉身的,就叫真身菩萨。

这些庵庙,都有佛教传播的相关印迹。与洞口相邻的蒋山村陈地自然村,有一座已有七八百年的陈公庵,庵内的白墙就写有“惟释迦”、“善慧”、“观心”等佛教经文字眼。

编辑:陈荷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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