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艺术银行”和“艺术品银行”在中国文化产业、金融业和文化艺术品行业中刚出现时,一度引起很多收藏业界人士的茫然和热议。
实际上,这两个概念都是基于“金融+艺术品”“艺术品+租赁服务”的商业化模式而诞生。
其实,博物馆行业也可以探索创建“博物馆银行”,即存放民间收藏品的聚合平台,让民间收藏和博物馆行业实现双赢,破解横亘在两个行业面前的某些难题,使珍贵的文化遗产更好地实现全民共享。
艺术品收藏自古就有“搜宝纳库”与“藏宝于民”两种方式。因此,再优秀的国家博物馆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包罗万象,这就为民营博物馆留下了更多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随着《博物馆条例》《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实施办法》《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和《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等政策的出台,国内民间收藏热正在持续升温,各种类型的民营博物馆和艺术馆随之萌生。据相关统计,现在我国的民营博物馆就有1200多座。
然而,从各地民营博物馆运营情况看,形势并不乐观。资金短缺、场地受限、藏品不足、运营不善等问题,仍是当下绝大多数民营博物馆面临的通病。
民营博物馆多为个人收藏者独立创办,与国有博物馆相比,藏品单一,鱼龙混杂,精品较少。对此,不少专家建议,民营博物馆应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其中,不断培养自身的“造血”功能。
而对于民间收藏者而言,受艺术品交易市场体系和制度构建尚不完善的影响,很多民间藏家和收藏爱好者存有戒备心理。“藏宝不露”“拥宝自赏”“持宝不出”,导致大量的藏品或艺术精品隐匿于民间,无法进入公众的视野,造成了人为的资源闲置甚或贬值。
如何让民营博物馆和民间收藏者抱团取暖,实现互补双赢?困境之下,探索出一条“造血”之道是当务之急。
当下,“艺术银行”“艺术品银行”仍存在局限性,也比较小众化。笔者认为,可以探索创建“博物馆银行”聚合平台,变“藏宝于民”为“聚宝利民”。
对于大众人群而言,银行的功能主要以吸收存款的方式,把社会上闲置的货币资金和小额货币节余集中起来,然后以贷款的形式借给需要补充货币的人去使用。在这里,银行充当贷款人和借款人的中介。
“博物馆银行”的概念中,藏品对应的就是货币资金,通过博物馆这个法人平台,以吸收民间藏友“存宝”的方式,盘活民间收藏资源。
通过“博物馆银行”这样的运营模式,向民间收藏家和藏宝人发出集结令,召唤珍贵的民间藏品进入博物馆。以“存宝”扩展,以“租宝”增息,以“出宝”促销,从而实现博物馆与藏友“双赢”,进而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效统一”。
宏观上来看,文化复兴已经成为国家的重要诉求,这也体现在深入挖掘中国古代艺术品的艺术价值上。以国有博物馆和民营博物馆为载体的传承模式,成为推动艺术品行业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
“博物馆银行”的创意理念契合了“双效统一”的现实需要。而在具体实施和操作中,需要依托政府引导,通过试点和示范引领的方式,探索国有和民营“博物馆银行”推广路径和方法。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要进一步加强对民营博物馆的扶持力度。
民营博物馆虽然体制、机制与藏品来源和国有博物馆不同,但都是按照博物馆的建设目标和相关法规要求而建设的。因此,各级政府需要将民营博物馆和国有博物馆平等看待,从政策、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尤其是在建馆用地方面尽可能纳入公共文化用地范畴,减轻民间资本压力。
第二,在扶持过程中,要强化民营博物馆的社会效益优先。
本质上来说,民营博物馆是对公共资源不足的一种重要补充和积极分担,因此需要将其纳入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需通过有效落实民营博物馆免费开放补贴政策,或以购买服务、向市民发放文化消费劵等形式,鼓励民营博物馆向社会提供文化服务,实现博物馆、藏家和社会之间的文化共享。
第三,要发挥国有博物馆的引领帮带作用。
国有博物馆不乏专业鉴定的组织力和号召力,这些“国家队”“专家队”恰恰还缺乏与民间收藏界的良性互动。国有博物馆在“博物馆银行”等创新模式上的引领帮带,不仅可以避免或减少民营博物馆“出局”现象的发生,也可以让自身的专业鉴定资源与民间收藏界实现深入互动,实现更大的社会效益。
第四,要合理引导市场化运作之路。
可以鼓励民营企业和具有实力的社会资本投资兴建民营博物馆。以“博物馆银行”的运营模式,把引进的民间收藏作为民营博物馆的重要馆藏资源,系统地为民间收藏资源提供专业化的存放和转化平台。通过同类合展、精品汇展等活动,拓展馆藏空间,提升民营博物馆的影响力。
第五,要加大文创产品的开发。
从挖掘博物馆产业化潜力入手,探索建立国有和民营多元化的文化产品开发模式。鼓励具备条件的民营博物馆依托馆藏资源,在依法拍卖和交易的同时,结合自身情况,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以市场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来积累“博物馆银行”的运营资本,增加博物馆与“储户”(藏品持有人)的经济效益。
编辑: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