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看了个假展览!
日前有日媒报道称,中国多个城市出现打着草间弥生和村上隆旗号的艺术展,实际上是“赝品展”。
说起草间弥生和村上隆,前者被称为“21世纪十大前卫艺术家”之一,后者被认为是目前国际上热门、也最具争议的艺术家之一。
作为全球知名的艺术家,二人的作品不仅被“山寨”,还被公开展出,日本媒体和网友都坐不住了。
接下来的几天,日媒的跟进报道铺天盖地,草间弥生和村上隆方面则表示正在考虑对中方“侵权行为”采取法律行动。而在中国,得知消息的网友们也纷纷表示“太丢人”。
就在各方指责纷至沓来之时,事件似乎又有了反转:中方相关策展公司发表声明称,展品是“通过合法途径竞拍获得的原作”,“所有作品均为合法展出”。
是赝品还是真品?是侵权还是合法?在双方各执一词、事实尚未厘清之际,有的展览已被取消,有的展览则继续低调进行……
全是赝品?
“世界上竟然会有展品全是赝品的展览,也就是所谓的山寨,举办这种前所未闻的展览的,是中国……”
近日,一则视频在日本社交网络和新闻网站流传,随即引发热议。
▲视频截图
视频内容显示,草间弥生的律师亲自来到中国一家商场内观展,并指出展品都是赝品,“连草间女士的签名也被伪造了”。
日本共同社10月24日报道称,草间弥生的代理律师小野寺良文向会场方递交了警告书,展览在会期中途被叫停。
“相关人士确认后发现,这是一眼就能认出是伪作的粗劣作品。”小野寺良文说。
至于展方“伪造”二人作品的动机,村上隆的律师上山浩认为,这是由于村上的作品在中国艺术品市场上人气较高,成为了投机对象。
草间弥生纪念艺术财团也在27日发表声明称,在上海和长沙举办的两场展览已被叫停,此前广州、武汉、苏州、天津、青岛等地都举办过类似展览。声明表示,今后若再发现冒用草间弥生名号举办“赝品展”,将依照相关法律追究当事方责任。
有日媒报道指出,现在二人律师尚未确定相关“假展览”主办方,目前仍在努力确认中。
社交媒体上,日本网友也纷纷表达不满,并呼吁采取法律手段应对,甚至还令韩国“躺枪”。
由于二人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这一事件的喧嚣也早已冲出日本。
“一家中国公司举办了关于草间弥生和村上隆的假展览,艺术家们对此非常不满。”美国艺术新闻网这样写道。
而英国《卫报》在29日的报道中援引草间方面的声明称,“这种不诚实的行为与公德相悖,并且充满恶意”。
策展方“低调”回应:一切合法!
“中国办假展览”的消息也让国内网友们同样感到气愤。相关微博下的留言中,指责展览方、支持艺术家“维权”的声音不绝于耳。
然而,就在外界纷纷指责展览“侵权”时,小锐却发现几家中方策展公司“低调”发布澄清声明——
今天(30日)下午,小锐在某票务平台上搜索相关展览信息时发现,原计划展出到11月8日的“长沙草间弥生与村上隆艺术双联展”目前已停止售票,此前售出的票也已进入退票环节。
▲某票务网站截图
在网页下方还附有一则声明,称该公司非上海草间弥生画展承办公司,且具有合法展出权,此前网络上的一些言论给该公司造成了名誉上、经纪上的巨大损失。声明右下角所盖公章上写着“青岛响当当贸易有限公司”。
声明还称,该展览展出的画作都是通过合法途径竞拍获得,均为草间弥生签名的原作,不存在赝品一说。
该声明还表示,对于本次恶意毁谤事件,该公司将持续取证相关诽谤,侮辱言论发布者(含怠于终止侵权行为的转载者)的侵权内容,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而在同一个票务平台上,小锐还发现了另一个展有草间弥生和村上隆作品的展览——正在广州某商场举办的“国际波普艺术大师作品联展”,该展览仍在售票中。
票务信息显示,该展览由广州微充氧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举办,而在该公司官网显著位置,也发布了一则声明。
声明称,在联展中展出的草间弥生、村上隆、安迪·沃霍尔德版画作品均为收藏家及收藏机构的合法收藏,享有作品所有权。该公司具有相应作品合法收藏证书,故本次展览中所有作品均为合法展出。
“就网络不实报道,我方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声明说。
▲广州微充氧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小锐在该公司官网留言咨询关于“假展览”一事,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而该公司官网所留电话亦无人接听。
此外,小锐还尝试联系“青岛响当当贸易有限公司”和上海相关展览的主办方,但均未果。
是“李逵”还是“李鬼”,还有更多疑云待解……
纵观整个事件,各方的纠纷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展品是否为真品;二是未经原作者同意是否构成侵权。
一方面是艺术家亲自“鉴伪”,一方面是策展方声称“展品均为合法竞拍所得原作”。但有业内人士告诉小锐,通过转手竞拍艺术品不一定符合职业伦理,这也进一步增加了这一事件的复杂性。
在北京国标律师事务所主任姚克枫看来,事件的关键在于展品是否为真品。“如果是真品,展览方则没有责任”。
姚克枫告诉小锐,无论是中国法律还是日本法律,是否征求本人同意都不是判定是否侵权的必要条件。“展品的展览权属于展品所有者”。
小锐查询相关资料得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也就是说,在艺术品售出后,艺术家本人已经无法阻止艺术品所有人进行展览了。
事实上,类似的争议已不是第一次出现。
2016年11月,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曾举办“基弗在中国”展览,但在展览开始前,德国艺术家基弗却公开发表声明,称展览未征得其同意,他已经向组织方书面要求取消本次展览。
不过后来,在艺术家本人不支持的情况下,展览最终还是如期与观众们见面了。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在展览开幕前一天的声明中说,“基弗在中国”的所有展品都得到了收藏家及收藏机构的授权,这一展览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鉴于这个展览作品的合法性,我们从法律角度没有理由中止与德方主办机构的合作。”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声明截图
不过,“基弗在中国”展览与草间弥生和村上隆联展的情况并不完全相同,毕竟基弗当时并没有说展品是赝品。
而此次纠纷的真相到底如何?在争论愈发激烈的当下,恐怕一时难以厘清,而留下的疑团却越来越多。
比如,上海展览的策展方究竟是谁?展品是否为赝品?长沙展览主办方自称“合法”,那么是基于何种考虑提前终止展览?除了相关公司声明中提到的版画作品外,展览宣传中展示的“神奇镜屋”和“消失的房子”等大型艺术屋作品是否得到过合法授权?草间弥生的签名究竟是不是伪造?……
小锐注意到,此前国内媒体一篇关于草间弥生和村上隆上海艺术联展的报道中,刊出了一张展区的照片,而这张照片最近也被外媒引用,但图片下方却多了一行注释:
“这张照片似乎展示了草间弥生和村上隆在上海某新开业购物中心展出的作品,但草间弥生的律师声称这些作品是假的,今年在中国多地都举办了其他假冒展览。”
编辑: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