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te Modern marks 10th birthday by expanding collection 2010-05-11 10:18:25 来源:北京日报 点击:
两块古玉的拍卖竟然引发了尘封半个世纪的家族财富之争——这个家族就是光绪戊戌年进士、民国教育总长傅增湘的傅氏家族。昨天,傅增湘的孙辈为了近3万件文物的归属对簿公堂,财产价值之巨难以用数字衡量,堪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大遗产纠纷案件。

  天价古玉拍卖

 

  再次引发遗产纠纷

 

  被排除在“协议”之外的傅钰年却是第一个发现“问题”的。傅钰年爱人告诉记者,2003年,他们偶然得知傅熹年拍卖了两块古玉,分别为傅家家藏的古玉龙钩、兽首虫身坠,这两块古玉拍卖价格高达385万元!此时,傅钰年才从傅嵩年等人处得知了“八五协议”。傅钰年认为,伯父一房的子女隐瞒了包括大量古玉在内的巨额祖产,侵犯了包括她在内的多人对祖父遗产的依法继承权,于是在2005年向市一中院起诉,要求析产并分割祖产。

 

  案件焦点集中在傅家到底有多少文物?市一中院从西城区档案馆调取了当年落实政策发还财物清单,出人意料的是,清单足有200多页,涉及到2万多件文物,包括古籍1.2万多册、玉器、铜器、字画等,其中不乏张大千的西园雅集图卷、启功画册、黄宾虹扇面,还有北魏至唐宋的拓片77张……据业内人士介绍,保守估计这批文物价值至少几个亿。

 

  这份清单公布后,原被告阵营发生显著变化,两房对立之势再次形成。傅嵩年、傅延年同意傅钰年重新析产的诉讼请求,而傅熹年一方则予以拒绝,傅熹年宣称,有1000多件财产已经灭失。面对账目上的空缺,傅熹年还称:“归还的是父亲傅忠谟的财产,不是祖父遗产。”对此,傅钰年认为,傅家自傅增湘始,一直没分过家,不成文的实行着长子管理制,因此,无论是傅忠谟还是傅熹年,都只是财产的管理者,而不是所有者。

 

  经过四年的审理,市一中院认为案件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并认定“八五协议”有效,驳回了傅钰年的诉讼请求。

 

  庭审焦点

 

  继承案还是析产案?

 

  “八五协议”是否有效?傅增湘到底有多少财产?

 

  不服一审判决,傅钰年、傅嵩年和傅延年一起向市高级法院上诉。昨天,案件在十一法庭公开审理。傅嵩年、傅钰年爱人和傅延年作为上诉人悉数到场,傅熹年一方则只有代理人出庭应诉。

 

  “准确地说,我们这个不是遗产继承案件,而是析产案件。”庭审一开始,傅钰年的律师就先为案件“定性”。律师认为,傅家三代从没有人提出过分家,因此孙辈都享有继承权根本无须法律确认,现在需要法律确认的是到底如何分割遗产,所以本案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对此,傅熹年的代理人坚持认为案件属于继承范畴,其认为,根据继承法第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傅增湘于1949年10月死亡,如果主张继承遗产应当在1969年10月前提出,现在早就超过了诉讼时效。

 

  针锋相对的,傅钰年律师也引用了《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表示“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承法规定。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所有”。律师认为,由于傅家实行长子户主制,所以傅增湘或者傅忠谟去世,其子孙辈没有主动表示放弃遗产,就应该视为继承,所以傅家不存在遗产纷争。
 

 


【编辑: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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