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台”陈家刚个展 2010-08-31 16:35:56 来源:99艺术网 作者:小水 点击:
2010年8月28日上午10时【99匡时会客厅】第4期节目已圆满结束,对话嘉宾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王凤海和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寇勤针对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之出台与影响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如何加强行业自律

 

寇勤:首先拍卖当中的赝品问题,在《拍卖规程》当中虽然没有明确地说拍假和假拍的惩治,但是它有一些条文上要仔细看是有规定的,比如说拍假叫赝品问题,它就要求你应该有什么、什么样的鉴定环节,同时你应该有鉴定的记录,就是隐含着什么呢?如果你这个拍卖公司不按照标准做,没有一个规范的鉴定流程的话,你就不符合标准,其实在推动你必须要有鉴定程序,而不是说谁是专家一拍脑袋这个东西对还是不对;第二条,有了鉴定过程的记录是什么?就是责任,这个东西是好,是坏,是谁说的,当然最终的结果是由拍卖公司出来负责的,但是在拍卖公司内部,它有一个什么呢?不断提高、改进自己鉴定水平能力的一个责任制的过程,这个就对于我们所说的拍假的问题,其实是从流程的角度,从程序的角度去要求它,规范它。

 

另外一个比如说是假拍,假拍是什么呢?就是串通,恶意串通,拍卖公司和委托方恶意串通,或者是委托方和竞买方恶意串通,或者三方恶意串通,它很难说这件东西该卖给谁,不卖给谁,拍卖师现场是不好判断的,旁观者也看不清谁是真买,谁是假买,但是拍卖规则要求得很清楚,拍卖成交之后,你应该按时支付相应的款项和佣金,并且你该支付的一些税费,那么我们就很明确地了解到,你对这些东西要求,是对于你整个拍卖后边的一个流程,从控制它的买卖双方的结算关系上入手,让你必须要规范,一旦说你不符合这个程序,就算是国家工商部门也好,税收部门也好,还是说是拍卖业主管部门也好,哪怕是不按照法律来查,就按照拍卖行业的标准来进行检查,你都是不过关的,所以很容易拍假,站不住脚,会露出他的马脚,从这个意义上对于我们所说的拍假和假拍的问题也是很重要的,能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

 

王凤海:说到这个问题好像是特别敏感,第一,对于假拍作为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中国拍卖行业对于假拍现象是坚决制止的,这个现象是我们所不能容忍的,这次标准发布实施刚才寇总也提到了有一些具体的条款,实际上社会的人很多都跟我们提建议,你假拍也应该是比较好认的,比如它的款项结算问题,它的税费上缴问题,从标准里边就专门提到了在拍完之后结算等等环节的一些标准,可以有效地抑制一些,这是说到假拍,是我们所不能允许的。说到拍假事情又非常复杂,这个又跟我原来曾经多次说到的艺术品的鉴定问题关联上了,有很多专家都提出自己的观点,但总体上概括,大家现在应该承认,就是不管是专家的目鉴也好,不管是文献的佐证也好,不管是仪器的辨伪也好,对于一个艺术品的真伪问题,并不能够从根本上完全确定什么,人们只能凭着自己的判断来说,再加上我们国家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或者一个统一的鉴定机构或者法律意义上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这一块,只能凭着人们一些自己的认识,一些企业的力量来进行这一块工作,但是也并不是说很多人就说这样的话,竞买人或者是什么完全没有什么了,实际上是有救济手段的。《拍卖法》在最初的设计,公告的发布,拍品的展示等等,把很多救济手段交给了当时人自己,我们首先定的是拍卖人,委托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品的瑕疵,这个应当,就包含两个方面,就是你知道的,或者应当知道的,但是建议客观本身来自己都不能够,各种方法都不能够,客观上不能做到的,那么也只能是做出一个声明就行了,这个问题不想展开说,但是涉及到这个标准的实施,应当说从技术层面,从业务层面,从规程层面,从操作程序的层面,对拍假或者假拍问题是有所抑制的。

 

寇勤:我觉得你说得很有道理,讨论大家所说的赝品问题,其实不是拍卖交易方式所固有的问题,在任何文物艺术品交易形式当中都存在一个共同面对的难题,就是对于真伪的判断,我想先说明一条,真伪的问题不是艺术品拍卖行业所独有面对的问题,这是第一;第二,你怎么看待拍卖方式,以前我们很多交易,大家看电影的时候看到过,都说在袖子里边捏一捏,多少钱,这个东西行不行,成不成交,那个交易方式科学吗?后来说不科学,你应该公开溢价,柜台交易,后来变成柜台交易,柜台交易是不是公平?当然公平,你把我要卖的东西拿出来,大家在说,你说多少钱卖,我说多少钱买,当然有的时候国营企业不能讲价,这也是一种方法,但是这种交易方式又有一个问题。首先一个,它受经营场所的限制,必须柜台交易的话是一对一或者一对多,毕竟还是一对一为主,所以如何能让你买方的资讯再一个特定的平台上瞬间传递给所有应该关注的人,这个他很难做得到,也就是说他在购买这个东西的时候,到底是多少钱卖合适,也就是说是卖的人知道,买的人知道,其他想买想卖的人可能不知道,也许这个买卖的价格可能是不科学的或者不合理的,但是这种情况会发生,因此,像艺术品,像文物这样一类价格的空间变化很大的这种商品,它就遇到一个问题,就是你可能在上海买到一个很贵的一个价钱,我可能在四川捡了一个漏,所以如何能够把拍卖这种方式移植到艺术品交易当中来,让所有的关心艺术品交易的人或者关心这一类艺术品交易的人,在一个特定的约定时间段,在一个特定的场所,通过竞价的方式,价高者得的方式来确定最后的买售人是谁,那么它是最大化地体现了这个拍品的价值。

 

除此之外,在程序上,我觉得它比其它的交易方式更能够保护买方的利益。比如说柜台上交易,我一对一,好还是不好?我要做决定,在拍卖会上,首先拍卖公司在征集过程当中要进行甄别,这个东西好还是不好,是真还是假,价值是高还是低,拍卖公司有这个认定之后,征集回来,在确定上拍之前还有一次很严格的鉴定,就是拍卖公司内部的,我们叫做复查、复核,鉴定之后,如果觉得说还有疑问的或者还有一些不确定的东西,还会请拍卖公司周围的专家,甚至于包括国家级的专家来做背后的这种内部的鉴定,最后决定上拍之后要编印图录,要把这个图录发到全世界收藏圈的专家,资深的一些人士,包括市场上面的一些经纪人,其实不单纯是一个招商过程,也是一个再鉴定过程,所有的人都会看到,这个东西好还是不好,某某公司的判断是对,某某公司判断还有一点点差异,然后拍卖会之前,法定的展览时间,每件拍品法定展览时间两天以上,我们现在艺术品拍卖都有三天,甚至于更多,所有的有意向,看了图录的人,他要到现场再次进行目鉴,实物的考察,最后的一个环节,就是拍卖现场也不完全是一个竞买现场,它也是最后通过人的心态,举牌的情况,再次印证自己观点最后的一个机会,所以说拍卖这种方式有很多层次来让你的买家有一个很轻松的,很方便的一个鉴定的过程,所以我说要回答你这个问题。第一,要解释拍卖它的自身的价值,同时还要把它自身的特点和其它交易方式不同的特点,要讲出来,现在关于赝品的问题,应该说是大家都很关注,但是全世界的一个难题,我相信拍卖这种交易方式是预防赝品比较好的一种方式,因为它更公开、更透明。

 

王凤海:把权利交给了当事人本身,你自己做判断,而不是像其他的交易方式那样,所以拍卖在公开场合进行竞价的方式对于文物艺术品来说资源比较短缺,价格不容易确定的应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一种运作形式,所以现在我也感觉到,有的时候说得太多了,也那什么,但是人们所关注的拍假、假拍,跟好多人的专业知识不够也有关系。

 

 寇勤:其实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更深一步了解的,就是拍卖场上出现真伪争论的问题,我理解有三种不同的层次:第一种,我说是叫做无知卖假,就是说他确实是没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可他又进入到了这个行当,他很难以一个比较高水平的判断对拍品进行选择,我觉得这是第一种,这个可能在拍卖上出现问题和争议当中占有相当的比重,包括有一些刚进入不久的拍卖公司或者是规模比较小的拍卖公司,或者是专业性不够强的拍卖公司;第二类是知假卖假,有一些东西,刚才王秘书长讲过,文物艺术品的鉴定确确实实是一个比较负责的事情,甚至于两个权威,两个国家级的权威都有发生意见不同的时候。这种情况下,对于有一些似是而非的东西,如果一个很严肃的拍卖公司可能就放弃了,我不拍。如果作为一个有侥幸心理的公司,就是说这个很难说,要不就先上长吧,卖了也能挣钱,这可能是有一部分。第三类,我想应该是少数或者是极少数,就是造假卖假,或者是恶意卖假,就是你明知道百分之百这个东西是造的,是伪,甚至于是你勾结别人做的,你还拿到你的拍卖场上去卖,这是一个法律问题。因此,我也听说过有一些法律专家,包括刑法专家也在《修法修正案》的时候提出过一些造假、卖假的问题,当然最后这种条文可能不一定能够写得上去,至少表明它是有同的层级,大家对这个还不能一概而论,对于拍卖场上真伪问题的一些争议,还不能够都归结为是一个拍卖公司卖假的问题,确确实实是有相当一部分是在专业的判断上存在着不同的意见。

 

王凤海:这个问题法律上比较复杂,包括我们的律师等等,这些再认识上大家可能都会有不同的看法,我本人也接到邀请,就是咱们9月份,9月20号我可能会跟北京律协的同志们,就这个问题做一个比较充分的交流,他们给我发了邀请函,就是想律协都有一些固定的培训,我可能会跟他们一块做一个探讨,共同讨论这个问题,包括大家最什么的,当时吴冠中的那个假画案的拍卖,会做一些探讨。咱们上次也做过这个讨论,这次就不再展开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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