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副部长解读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新政 2011-02-23 16:16:08 来源:中国政府网 点击:
日前,文化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着重规定了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归口管理的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基本内容、实施步骤、具体举措和保障机制。文化部副部长杨志今就这一意见作了详细解读。

免费开放今明两年“两步走”

 

杨志今表示,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是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鉴赏能力的重要举措。

 

意见提出,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12年底,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相结合,实现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的规章制度健全,职责任务清晰,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提高设施利用率,健全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从而使免费服务成为政府的重要民生项目和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杨志今说,根据意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分为两步走:2011年底之前国家级、省级美术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2012年底之前各级美术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的一级馆、省级馆、省会城市馆、东部地区馆(站),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要不断提升,并形成两个以上服务品牌。其他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健全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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