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全文) 2011-02-26 13:48:03 来源:新华网 点击: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建立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

 

第四十四条 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知识产权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传统医药、传统工艺美术等的保护,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本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编辑:苏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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