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都适应不了官场规则 2011-04-03 11:34:16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霍炬 点击:
在中国,数字版权的问题更加复杂一些,出版社对出让数字版权的态度很不一致。虽然百度的做法是这个公司一贯行为的延伸,需要被制止;但解决数字化出版的问题,并不是打压下百度就可以彻底解决的,最终方案还需要出版社、作者和商业公司一起努力,寻找各方都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

 

但问题是,这些选择未必适合你的口味,可以想象,世界上还有很多书是我愿意读的,但也许我无法找到说服我去读完全书的那个片段,别人也没办法替我找到。

 

Google books要做的正是解决这个问题:Google会在用户搜索的时候,根据用户的搜索,在巨大的书库中寻找匹配的内容,把找到的片段展现给用户,如果用户觉得这就是他需要的,那么可以付钱购买这本书的电子版。

 

这样的好处是展现的片段并不固定,根据搜索条件不同而变化——正如Google之前在网页搜索上所做的,通过编制索引和公正的排序,让用户找到值得去访问的网站,这样用户更容易找到他们值得阅读的书,这样给网站带去流量,最终转换成销量。

 

因为不是固定的推荐某一片段,而是根据用户搜索条件选取,所以Google必须拥有书的全部内容,这就是所谓“Google扫描全书”的来源。这里需要注意的是,Google虽然拥有了全书内容,但不会直接展现给用户——那样是侵犯版权的,Google永远只会展示符合用户搜索部分的上下文片段,这并不侵犯版权。何况按照Google提出的和解协议,仅是扫描和索引这些内容,就愿意付给作者60美金。

 

用户也可以通过Google books的eBookstore购买全书,或者按照Google展示的链接到Amazon等在线书店购买。美国版权保护严格,出版商地位仍然非常强势,在定价权上Google并不占优势,目前eBookstore的定价是按照书籍上标记的实际定价确定的,而在Amazon购买实体书往往有折扣,所以比较起来从Google购买电子书的价格并不比实体书便宜。对于作者来说,在这种模式下得到的版税仍然是通过出版商获得的,出版商和Google的协议分成比例并不相同,比较多的出版商可以获得70%分成,不同的出版商通过协商有可能得到不同的分成比例。

 

这是前所未有的模式,也是技术和版权结合最好的方式。顺着这个思路,我们可以想象未来更多可能。比如,我搜索到了有兴趣的内容,但是觉得为这一点内容买一本600页的书没必要,也太贵,版权持有者能不能允许我只买我需要的这10页?再比如说,能不能和互联网的模式一样,通过展示和书内容相关的广告付给版权持有者收入,而对读者免费?

 

可以想到的可能性有很多,一旦这个模式运行起来,就会开启巨大的长尾市场,给出版商和作者带来原本不可能有的收入。这些,都是传统图书不可能做到的事。

 

在中国,数字版权的问题更加复杂一些,出版社对出让数字版权的态度很不一致,有一些在尝试,一些拒不接受,还有一些虽然在尝试,但希望自己搭建数字化平台,不愿意和其他厂商合作。这些态度导致了实际操作更加困难。虽然百度的做法是这个公司一贯行为的延伸,需要被制止;但解决数字化出版的问题,并不是打压下百度就可以彻底解决的,最终方案还需要出版社、作者和商业公司一起努力,寻找各方都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

 

无论基于以上何种模式,读者、作者、出版商,都应该看好数字出版的未来,对于所有行业,数字化都是大趋势,如果转型得当,就能完成产业升级,整个产业中所有角色都可以获得更多的好处。但是在讨论具体的执行细节之前,必须先制止百度文库这种侵略性的发展,制止基于盗版的商业模式和产业链的形成,不然未来面对的不是内容枯竭,就是一个如同今天软件行业充满流氓软件一样的灰色市场。
 

 


【编辑:山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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