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 2011-06-24 09:59:18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曹俊杰 点击:
对于这个行将过去的艺术品春拍季,单纯评价说“不可思议”已经跟不上时代脚步了:天价作品层出不穷,他方唱罢我方登场;成交率和成交总额频创历史新高,纪录仅维持短暂时日便被打破;假画堪比真画多,一切图的只是热闹。

 

艺术拍卖市场之乱象

 

事实上,除了越来越多的金融资本介入艺术品市场,艺术品本身的金融化尝试,也在今年各地文交所艺术品份额制的交易尝试中展开。

 

“现在的艺术品已经具有了准金融的功能,却未见证券法、银行法对此中的关注。这样的空白地带,使很多资本开始试水,不乏洗钱、坐庄的行为出现,如果说以前的拍卖市场只是炒家和藏家联手哄抬价格,现在金融资本的介入,则让价格形成完全成了金融行为。”朱其说。

 

“艺术拍卖市场乱象已经多年,但至今未见一起针对大拍卖行造假的处罚,这说明监管机构是失责的。如果犯罪成本很高的话,这种现象很容易被遏制。”郑鑫尧介绍,“艺术品作为金融类产品交易的投资成本相当高,根据我国现行拍卖法,卖方要按成交价的3%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还要加上10%~15%不等的拍卖行佣金。如果有购买发票,则要按照买进卖出差价的20%缴纳个人增值税。”

 

若以《松柏高立图——篆书四言联》4.255亿元人民币的成交价来算一笔账,卖方原作品持有者刘益谦要根据他向媒体所说的买进时2000万的价格,缴纳买卖差额20%的增值税,这笔费用高达8000多万元人民币。

 

郑鑫尧对艺术品金融化的前景颇感悲观,“当前发达的市场体系可以对所有能在未来产生现金流的资产进行证券化,唯独没有艺术品证券化产品,说明艺术品本身缺乏操作空间。艺术品价值的不确定性和低成交特性,使其具有较高的投机性,艺术品市场信息的极度不对称,也使得用以衡量的金融工具失去效用。”

 

“艺术市场的良性发展,离不开严格的监管体系,还要有严肃的学术体系进行评估,让普遍的文化水准来约束它,而不是很烂的画却以不可思议的价格在拍卖场炒到天上去。”朱其说。

 

赵旭则认为,“艺术基金的发行方和管理者,应多找一些中立的艺术专家进行投资比较,而不应局限于某几个名家或是少数门类,古代书画和瓷器方面的投资,几乎还没有艺术基金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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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艺术品拍卖市场成熟的制约体系

 

英美等国没有关于艺术品市场的专门法律,基本都是用合同法相关条例来解决艺术品市场的法律问题。任何买家在签署合约后都可以退货,也就是说可以在拍卖师落槌后反悔,要求退款。不过,如有人想利用这条法律来退货,他将受到不诚信的“惩罚”:银行可能宣布不再贷款,保险公司也会退保,甚至所在公司因此而把他开除。

 

反过来,一旦与拍卖公司出现纠纷,英美国家的买家甚至不用求诸法律,一般来说都能有一个圆满的解决。也就是说,对拍卖公司不会“免责”,而拍卖公司也不愿损失自己的信誉。

 

英美拍卖公司对于拍品真伪问题的处理惯例是:只要在5年之内,你能找到同等水平的专家认可你的意见,就可以在法庭上和拍卖公司的专家进行一番辩论。如果在上拍之前专家有不同意见,拍卖公司还会标出“本件作品有不同意见,请买家慎重”的告示,这也可以减少纠纷的发生。因此,西方的收藏者对拍卖公司相当信任,对于自己的交易行为也相当谨慎。

 

 


【编辑:颜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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