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日本酝酿多时的《美术品国家补偿法》正式施行。这意味着,今后日本从海外借览的美术品遭受损坏时,日本政府将对此做出补偿。
没有补偿制度 就借不到优秀作品
1974年,美术品国家补偿制度率先发端于瑞典,之后陆续被17个欧美国家引进。例如,美国从1975年引入该制度,每年将大约40个展览纳入美术品国家补偿范围。“在八国集团(G8)中,只有日本和俄罗斯没有引入美术品国家补偿制度。”在日本文化厅发布的关于创立美术品国家补偿制度的相关文件中写道。
事实上,日本社会一直有导入美术品国家补偿制度的呼声。日本的美术展览主要由美术馆、博物馆协同企业合办的方式举行,举办展览所需的美术品保险费由主办方自行承担。近年来由于日本经济不景气,许多企业大量削减了用于文化事业的预算。与此同时,在国际市场上,艺术品保费近年来却持续走高。根据日本文化厅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毕加索名作《梦》的价值评估达165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3.5亿元),他的另一幅作品《拿烟斗的少年》在2006年时的价值评估为116亿日元;达·芬奇作品《受胎告知》的价值评估在2007年时则高达140亿日元……如果要举办一次名作汇集的大型展览,按照保费占作品股价0.2%的标准,任何美术馆、博物馆或者企业都很难承担动辄上亿日元的高额保费。
2006年,日本曾经想举办一次英国著名画家透纳的作品展,但最终因主办方无法支付高额的保费而作罢。正如日本国立西洋美术馆资料室负责人村上博哉所说,现在著名美术品借展的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如果没有国家补偿制度的支持,很难从国外借到优秀的作品。”
在日本“3·11”大地震之后,日本政府积极致力于灾后重建工作,不断出台各种法案。《美术品国家补偿法》终于在经过10余年的漫长讨论后于3月29日在日本国会得到通过,6月1日正式在日本全国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