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佳士得春拍推出的“文德尔伉俪珍藏”铜胎珐琅精品,拍品征集自海外私人藏家
因各类媒体哄传而沸沸扬扬的查税风波,海关仍未公布调查结果,而其对中国艺术市场带来的强烈震动却在不断演化:中国嘉德上周发布消息,将在今年秋拍由其全资子公司在香港开展拍卖业务。在业内人士看来,高额关税迫使大拍卖公司将其重要业务移至香港,而北京的几家大拍卖公司都在认真考虑采取跟进措施,这无疑为北京和香港之间亚洲艺术交易中心地位之争平添了变数。
查税凸显高关税
在围绕查税风波的众多媒体报道中,记者们在揭露一些大机构、大买家逃税的同时,也对目前国内实行的高额关税议论纷纷。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关于2012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自2012年起,油画、粉画及其他手绘画原件,雕版画、印制画、石印画的原本,各种材料制的雕塑品原件的进口关税税率由12%降至6%(暂行一年)。但实际情况是除了6%的关税还有17%的增值税,多种税费一经累计就会使艺术品进口的综合税率偏高。
记者在采访业内人士时发现,上述关税在具体执行中还有各种说法。上海收藏家颜明指出,也许是鼓励中国流失海外的文物艺术品回流,100年前的文物艺术品进口可以不征关税,但还有17%的增值税。他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010年8月25日海关总署的文件,其中有这样的规定:对旅客携带进境的文物、工艺品,如旅客按个人物品申报,应按照“自用、合理数量原则”验放。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应按一般货物办理进口手续。
颜明指出,这样的文件只是一种政策说明,而海关类似的文件很多,其中所规定的做法往往变来变去,也不能覆盖实际情况,比如,凡是非贸易少量的自用的艺术品都免征关税,但问题是一段时间后那些艺术品转卖了该怎么办?他认为应该让政策更清晰些,也不能单单100年前的文物免税,拍卖场上近现代书画中的徐悲鸿、张大千等大师的作品怎么办?也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法律说明。查税不能一刀切,也不能不利于文物艺术品回流,导致业内人士对政策的困惑。北京收藏家朱绍良则指出,查税风波反映了地域的不同:北京海关查得比较严格,而上海、广东等地没那么严格,各地方政府的做法也不同。
拍卖行依赖海外回流
中国文物艺术品的海外回流,是中国艺术市场特有的现象。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中叶,中国战乱频仍、民生凋敝、国运衰弱,一度面临民族存亡的考验,大批文物艺术品因此流失海外。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在47个国家的200多家博物馆中,有中国文物167万件。如果按照民间收藏是馆藏量10倍的惯例估算,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估计超过1000万件。
2002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允许民间通过购买、拍卖等多种方式取得文物并依法流通,为这些流失的文物海外回流扫清了法律障碍,而中国艺术品市场不断上涨的成交价格,则成为海外回流的强劲动力。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长张延华指出,中国拍卖业发展壮大的20年来,拍卖场成为百年来流散海外的中国文物回流的重要途径。据不完全统计,通过拍卖回流的海外文物超过10万余件,其中,国宝级文物有30多件。
这些国宝级文物艺术品不断刷新了中国拍卖场上的成交纪录:1995年北京瀚海推出北宋张先《十咏图》手卷,被故宫博物院以1980万元收购;2002年宋代米芾大字作品《研山铭》在中贸圣佳创2990万元的天价,最终由故宫博物院收藏;2003年中国嘉德拍卖号称“中国现存最早书法”之一的索靖《出师颂》,被故宫博物院以2200万元收购;到2009年后,举凡古代书画和当代艺术领域的尤伦斯收藏、瓷器杂件的“玫茵堂”收藏、近现代书画的“梅云堂”收藏等,都创造了拍卖场上的新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