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赝品纠纷不断
2011年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的交易额达了975亿元,拍卖公司数量、拍品规模都是10年前无法想象的,但赝品现象也随之不断浮出水面,有信誉的大拍卖公司赝品纠纷相对要少,而个别小拍甚至出现假画、假古董泛滥,真品难觅的情况,画家或亲属到拍卖会上打假,收藏者状告拍卖公司拍假不时见诸媒体。
以至于如今谁在拍卖会上买到了赝品,如果不是花了大价钱,似乎都已经触动不了人们的敏感神经,只有一些天价赝品纠纷能引起收藏界震动.
早在2008年,吴冠中油画《池塘》赝品官司曾引起了轩然大波。一位上海收藏者在拍卖会上花230万巨款购买了吴冠中画作《池塘》,之后有人质疑藏品可能有假,收藏者便带着油画找到吴冠中先生,经吴冠中先生认定该画系伪作,并在外裱玻璃上题写了“这画非我所作”。
手握鉴定证据的收藏者随即将拍卖公司和卖家告上法庭。然而,由于不能证实拍卖公司及卖家事先知晓该画作系赝品,法院根据《拍卖法》免责条款驳回了收藏者所有诉求。
2010年6月,北京一家拍卖公司以7280万元的高价成功拍出了名为《人体蒋碧薇女士》的“徐悲鸿油画”。该油画有徐悲鸿长子徐伯阳出示的“背书”,内容为:“此幅油画确系先父徐悲鸿的真迹,先父早期作品,为母亲保留之遗作。徐伯阳2007年9月29日。”
然而时隔不到一年,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首届研修班的10名同学联名发出公开信,声称前述“徐悲鸿油画”实为当年他们的习作。公开信中说:“《人体蒋碧薇女士》这幅油画,是我们研修班第二学期某一位同学在1983年5月里的一堂人体油画课习作。习作模特是江苏农村来北京工作的年轻女孩L。”不过,这个沸沸扬扬的拍卖徐悲鸿油画赝品事件至今还是个迷局。
实际上,真正在艺术品市场上摸爬滚打过的收藏者,决不会相信拍卖会是一个完全没有赝品的市场,它同地摊、古玩市场的区别除了交易公开规范外,就是在于真品比例更高一些。在内地拍卖公司中,哪家的瓷器拍品质量高,哪家的书画好,哪家的拍品假多真少,小拍谁能捡漏谁会“交学费”,对此收藏圈里都有一个公认或者口碑。
行业漏洞导致浑水摸鱼
在近日“收藏寻城记”武汉站的论坛上,北京匡时(微博)国际拍卖公司董事长董国强(微博)坦言,拍品保真等于说自己包治百病,这纯属“吹牛”。他以书画拍卖为例,中国历代都有书画造假的情况,对于当代书画,画家本人、画家学生、家属都可能提供虚假信息,无法保真。而古代的书画更是难保真,“郑板桥去世几百年了,当时看过他画画的人都不在了,没有见证人,没有录像,谁能百分之百说他的画都是真的?”
除了艺术品本身的特殊性、复杂性,专家鉴定也作假令收藏者非常头疼。专家将赝品鉴定为真品,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专家确实眼力不行,知识欠缺;还有一种原因涉及到专家的人品和道德操守,拍卖公司要赚取佣金,佣金又跟随拍品的拍卖价格浮动,专家鉴定同拍卖公司、委托人利益息息相关。
其实,在拍卖流程设计中是有一个评估鉴定环节的,为保证拍品价格适中,拍卖公司在印刷图录前会召集专家团,对所征集的所有拍品逐件进行综合评估鉴定。这意味着拍卖公司评估鉴定的是拍品的商业价值而非真伪判断。
拍卖公司一般对真伪避而不谈,因为按照《拍卖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只要在拍前声明不保证拍品真伪,便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1997年《拍卖法》开始施行时,内地的艺术品拍卖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这条法规制定的初衷是为保护拍卖公司合法经营,不料现在却成了拍卖公司的赝品免责金牌。有了免责条款的庇护,一些拍卖公司对赝品上拍自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拍卖会上的赝品现象也引起了有关监管部门的注意,7月6日国家文物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对文物拍卖专业人员的规范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标的报审材料中,须有本企业文物拍卖专业人员标的征集鉴定意见,对出具虚假征集鉴定意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其专业人员资格。
毕竟,行业的规范、鉴定专家和机构的培养都不是一蹴而就的,理性和诚信这两大市场精神也会日渐引起从业者的关注。而收藏者自身更要有专项的学习和研究,如果没有相应的功夫,盲目投资,就会出现钱多人傻的笑话。董国强建议,藏家应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与眼力,增加知识积累,不盲听盲信,同时结合专家意见,尽量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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