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店员摔断手镯遭油画家索赔300万元 2012-12-07 09:44:44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颜斐
因女店员摔断自己的一只翡翠手镯,昨天此案在朝阳法院开庭。被告李某称自己并非店员,而是该公司的老顾客,此外,她也无法确定吴女士当庭出示的断手镯就是她摔坏的那只,“我摔断的那只也就值200元!”李某说。

被告 手镯价值不符合事实

“这个手镯是原告让我看的,不是我私自拿的,手镯的价值也不符合事实。”李某在法庭上说,原告自己存在过失,盒子不完整,所以一拿起来就自然滑落掉到地上。“她自称镯子价值300万元左右,但我也咨询了专家,也就值200元!”

被告北京汲古阁茶叶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则否认李某是公司员工。“李某是我们店里的顾客,她是过来喝茶的。她们之间发生的纠纷与公司无关,我们也不知情。”代理人说,公司二楼是个茶馆,当时原告和李某在茶馆喝茶,后吵了起来,公司服务员看见了,就建议报警。该代理人还拿出单位给员工所上社会保险和税务单据,证明李某非该公司员工。

“这是她当天在店里给我的名片。”吴女士递给法官一张名片。“名片上印的‘瓜尔佳雪儿’是你本人吗?”法官问。李某回答是,印的电话也都是她本人的,不过该名片只是为了方便和朋友喝茶,注明汲古阁只是告诉茶友喝茶的地点。汲古阁的代理人也表示,该名片是李某自己印的,不能证明她是公司员工。

“你在派出所为什么要说自己在汲古阁公司工作?” 法官亮出事发当天李某在警方的笔录。“我当时有点儿慌,就注意看事情经过了,警察前边写什么没仔细看,这么写是警察推断的。”李某说。“那你当时是怎么说的?”面对追问,李某压低了声音:“太长时间了,我记不住,脑子蒙蒙的……”

法官 中止审理进入鉴定程序

对于吴女士出示的摔断玉镯真品,李某表示,她无法确认这只镯子就是事发时摔断的那一只。“这种绿颜色的镯子有很多,让她自己举证吧,这是她的责任。”李某的代理人提出。此外,李某还认为吴女士自行鉴定玉镯的价值,没有法律效力。

鉴于被告否认此手镯非彼手镯且对价值认定不一,法官表示此案将转入鉴定程序。“第一步是痕迹比对,通过警方的留档照片比对断痕以确认镯子的‘身份’;第二步,对翡翠质地的真伪进行鉴定;第三步,对翡翠的价值进行鉴定。”随后法官宣布中止审理。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鉴定机构的选择首先由原被告双方共同协商来确定,如果双方最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由法院出面,从高院备案的鉴定机构中用摇号的方式来选择。

庭后追访

污蔑我碰瓷是二次伤害

吴女士说,这只满绿翡翠的手镯是她重病的母亲送给她的心爱之物,曾有拍卖公司愿意以300万元的底价拍卖,也有人愿意用500万元购买,但都被她拒绝。“妈妈现在已经不省人事……我一直随身带着它,想妈妈的时候就拿出手镯看一眼。”吴女士说着泪光闪烁,并表示事发时,李某可能看自己穿着普通、拎着布袋,不像会有贵重手镯的人,所以拿着盒子看的时候很不以为然,摔在地上。“本来手镯摔了我就很心痛,她还污蔑我碰瓷,所以我才报警。这不是在我的伤口上撒盐吗?我能拿几百万的东西来碰瓷吗?”

据了解,因赏玩他人玉器而不慎摔坏的案件并非个案。玉器行家周先生说,赏玩玉器一定要“重拿、轻放、慢撒手”,看过之后不要直接递到对方手里,而是放在桌子上,以避免发生类似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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