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私人洽购难成趋势 2013-01-18 09:26:58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卢扬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了《拍卖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并定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办法中,删除了此前关于“不经拍卖竞价程序处分拍卖标的”的内容。有业内人士指出,相关部门的这一决定为拍卖企业开展私人洽购业务减少了政策上的限制。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了《拍卖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并定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办法中,删除了此前关于“不经拍卖竞价程序处分拍卖标的”的内容。有业内人士指出,相关部门的这一决定为拍卖企业开展私人洽购业务减少了政策上的限制。但也有不少专家认为,即便如此,私人洽购业务也很难成为2013年艺术品交易市场的新趋势。

灵活拓宽艺术品市场

交易面

私人洽购作为独立于拍卖以外的艺术品交易形式,其最大的作用就在于填补了除春、秋两大拍卖季以外的市场交易空白。北京天问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季涛表示,私人洽购从一定程度上拓宽了艺术品市场的交易面,“对于那些没有赶上拍卖季的客户,或是急需将手中藏品变现的买卖双方,私人洽购业务就显得十分重要。因为拍卖只有在春秋两季进行,而私人洽购全年都可以进行”。

去年8月,保利拍卖与保利艺术中心共同成立了保利贵宾部,并首次在国内正式推广私人洽购业务。基于保利拍卖十余个部门的业务经理作为专家支持,再加上多年来积累的客户资源,让保利拍卖首次试水私人洽购业务显得信心十足。“尽管私人洽购方面的收益无法和拍卖板块相比较,但截至目前所得收益能实现盈利。”北京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赵旭如是说。

政策放宽难成

市场直接推动力

许多专家表示,对于新办法中删除“不经拍卖竞价程序处分拍卖标的”的内容,其实并不能直接推动私人洽购业务在我国呈现出一个较为明显的发展趋势。在季涛看来,短期内私人洽购不会成为一个公开的生意上的补充,“尽管大家都在尝试,但因为法律上还未明确允许拍卖公司开展销售业务,对于大部分拍卖企业而言,把这个业务轰轰烈烈地拿出来做是不太可能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拍卖企业只能拍卖别人委托的拍卖品,不能买断自营;拍卖企业只能用竞价的方式经营,不能采取一对一的普通交易。与此同时,直到目前工商管理部门也没有允许在拍卖企业的营业执照中加注关于拍卖场外的销售经营许可。季涛认为,只有法律上给出相关界定,工商营业执照加上销售许可之后,大家才能名正言顺地进行业务的开展。

对此,保利拍卖贵宾部负责人李思莫就曾向媒体表示,尽管保利拍卖是保利贵宾部的合作方之一,但由于保利贵宾部包括私人洽购、展览、展示在内的业务范畴都不属于拍卖公司的业务范畴,加上国家在政策上都给予了一定的便利条件和优惠待遇,因此保利贵宾部的成立并未违反任何相关法律规定。

业务发展有待

商业环境成熟

业内人士认为,从整个拍卖行业的现状来看,由于发展私人洽购业务的商业环境还尚不成熟,因此很难在短时间内形成大规模的发展。

北京荣宝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尚勇表示,商业环境的不成熟除了表现在政策,以及行业标准不清晰以外,更多的还是体现在买卖双方能否认可这种交易方式上。“以最近的一件事情为例,2009年兄弟两人通过私下交易的方式,以17万元卖出了一幅字画,转年这幅字画拍出8000多万元。有时在这种情况下,当同样一件藏品新的买主忽然卖出了一个高价,有的旧卖主就会心里不平衡,甚至为此闹上法庭打官司。”

从商业交易的层面上来讲,买卖双方既然参与交易过程,并签署了相关买卖协定,就不能反悔,否则私人洽购就不成立了。“你私洽了半天,最后卖出去的东西,在这种商业环境背景下就特别容易出事。这样的事情越多,就越不利于私人洽购业务的展开。” 刘尚勇进一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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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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