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苍蝇主义”——关于当代艺术的一场“骂战” 2013-02-23 15:12:01 来源:99艺术网上海站 作者:张长收
近日,艺术批评家吴味、林正碌分别发布了一篇文章《杜曦云的“苍蝇主义”》、《艺术不是商业的奴隶》,两篇文章针对杜曦云《提升素质和商业化——艺术人的新目标》一文展开全面剖析,一场关于当代艺术的“骂战”愈演愈烈。

吴味(左)与杜曦云(右)

吴味(左)与杜曦云(右)

近日,艺术批评家吴味、林正碌分别发布了一篇文章《杜曦云的“苍蝇主义”》、《艺术不是商业的奴隶》,两篇文章针对杜曦云《提升素质和商业化——艺术人的新目标》一文展开全面剖析,一场关于当代艺术的“骂战”愈演愈烈。

杜曦云在《提升素质和商业化——艺术人的新目标》文章中说:“在这个传媒高度发达、资本全面渗透的时代,艺术如果想真正生效,和商业结合是最好的方式,尤其在中国。把自己的体验和思考表达出来,是起点,但表达出来后只有被别人消费,才会生效。当别人花钱购买了,这是最直接的关系。空谈或自娱自乐是最没有难度的,资本化并被别人实实在在的购买,是最难的,但高度也在这里。完不成这一步,再美妙的想法依然是胎死腹中。”

而吴味认为:杜曦云的观点完全是一种赤裸裸的艺术时效主义,这种主义催生的只能是平庸的时尚艺术。杜曦云简直把他自己在“当代”艺术“体验和思考”的荒谬暴露无遗。能够与商业结合成为最好方式的艺术绝不是先锋艺术,而只能是“苍蝇艺术”,超越性的先锋艺术总是在商业、资本之外。杜曦云完全没有那种针对社会既定秩序(包括社会商业、资本秩序)的“反抗的现代性”观念,面对商业、资本导致的人性异化等现代社会问题视而不见,不懂得文化现代性就在于反抗导致社会问题的一切社会既定秩序,还以为向商业、资本投怀送抱就是“生效”,一副“有钱便是爷”的嘴脸。

林正碌认为:“中国的当代艺术和当代艺术家不能有效服务于社会的进步,不能造就价值最大化的最根本责任是中国社会全面陷入对当代艺术价值的无知;一方面,整个社会因为对艺术无知而无法支持艺术的发展;另一方面,中国社会至今没有建立起良好的商业秩序。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有识之士,这首要的应该呼吁并力所能及激发起全社会——从政府到民间支持当代艺术及当代艺术家,而不是像杜曦云这样‘笑贫不笑娼’地对待当代艺术家。另外,尽管杜曦云口口声声说‘艺术商业化、艺术资本化、艺术金融化’,貌似很了解当代艺术的出路,并开出药方要求‘艺术家转型为综合型的艺术商人,这些人更符合这个时代对艺术家的要求’,——这种观点貌似进步,实际上落后的一塌糊涂,艺术家可以兼职当商人,商人也可以兼职当艺术家,这仅仅指之间是个人的志趣选择,这跟合不合乎时代无关。把商业的的金钱利益直接凌驾于艺术价值之上,把商人价值观直接替代艺术家的价值观,这不但是对艺术价值的无知,也是对现代商业的无知,这与叫科学家放弃科研去搞买卖,叫官员放弃政府服务去搞贪污是一个论调。实在可笑!”

杜曦云并未善罢甘休,他回复到:“对我而言,当我没有任何用钱摆不平的问题时,就是最好的时光。 钱对我来说就是黄金时刻。钱是我的心情。我不觉得手里拿钱会感染细菌。钱有一种豁免权。当我手里拿着钱时,我觉得,那些纸钞不会比我的手有更多细菌。对我来说,我的手拿起钱时,它变得百分之百干净。我不知道这些钱从哪里来——有谁碰过、碰过什么东西——一切全在我的手碰触到它的瞬间被抹得一干二净。我们都在寻找的是那样一个人,他并不在场,却能付钱。能买到朋友是一件很棒的事。我不认为有很多钱然后用它来吸引人又什么不对。你看看吸引了谁:每个人。‘商业’是最好的艺术。商业艺术乃是‘艺术’的下一个阶段。我以一名商业广告艺术家起家,希望能以一名商业艺术家终了。在我从事过叫做‘艺术’——或不管叫什么——的那件事之后,我跨进商业艺术。我想成为一名艺术商人或者商业艺术家。商业做得好是最令人着迷的一种艺术。”

艺术家贾和震认为:“过份强调艺术的商业化是一种社会精神道德的退化,是不能提倡的。”当代艺术批评者任协华认为:“我一般不看‘生效’的当代艺术,是因为我知道它肯定不‘当代’,也肯定不‘艺术’。至于艺术和商业的关系,我一向认为,商业要向艺术靠拢,而不是艺术去向商业妥协,这点很重要,因此要重复一遍!”

艺术与商业在本体价值的创建上是独立发展的,在价值呈现上是互为促进的。艺术家卯丁谈到:“当代艺术存在于建构公民社会及商业全球化的时代背景,经济与政治是其不可刻意回避的两大因素。但艺术还是要独立于此两者之外,不为此两者所操纵,不可附媚与其而存在。优秀的当代艺术家应保持独立观察姿态,在建构公民社会与商业时代的进程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呈现问题乃至提出批评!”

艺术家天乙认为:“能不能把所谓纯粹的艺术或者不直接与商业、价格挂钩的艺术理解为非功利的工作成果,或者叫做表达成果,而商业艺术或者叫做实用艺术则是基于商业推广、传播、诱导目的而进行的工作。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遵从个人内心指引与精神推动,后者则遵从大众至少是目标消费群体的注意力与兴奋点。沃霍尔的判断没错,但是角度是个问题。我认为,没必要从身份上一定要区分商业艺术与非商业艺术,这一点,沃霍尔是对的。很显然,广告艺术、管理艺术、推销艺术、烹饪艺术等等毕竟是另一种范畴的逻辑。”批评家林正碌赞同天乙的看法,他觉得“事实上,艺术家与金钱或艺术与金钱之间不能有绝对的必然的关联,把商业与金钱凌驾于艺术至上——这不仅是商业的灾难,也是艺术的灾难。”

个人比较赞同艺术家卯丁的看法,艺术家应保持独立的观察姿态,在建构公民社会与商业时代的进程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呈现问题乃至提出批评,而不是做出一副迎合商业时代的妩媚姿态。艺术与商业本是两条互为促进的平行线,“让艺术做商业的附庸”实在脑残之至。“艺术不是商业的奴隶,而是商业的朋友”。

【编辑:张长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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