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杂谈:行为艺术的教与道 2013-03-02 17:21:24 来源:中国书画报 作者:李颖
去年,某美院将行为艺术课设置为其名下新媒体艺术系本科学生基础课程的消息曾在业界引起一阵不小的争议,骂的人多,支持的也大有人在,如今也时过境迁,不算是什么新闻了。

去年,某美院将行为艺术课设置为其名下新媒体艺术系本科学生基础课程的消息曾在业界引起一阵不小的争议,骂的人多,支持的也大有人在,如今也时过境迁,不算是什么新闻了。不过,既然是教学,就应该会出教学成果,到了年末,最新教学成果出炉,学生们的作业被发布到网上,也还算能博人眼球,加上同时段一位被网友戏称为“手枪哥”的行为“艺术家”在该美院教学楼楼顶的“自慰”事件,又在网上引起一阵围观。行为艺术的是是非非,再一次闯入艺术界的视野。

笔者向来对行为、装置、观念、文本等“架下”的“当代艺术”保持审慎的距离,倒是看了网页上学生们的行为艺术课作业,触及了一些对艺术教育的想法。本文也主要想从教育的角度对行为艺术课程提出一些质疑与批评。

首先从创造力的培养说起。近年来,艺术教育中创造力的培养一直是从业者非常头疼的问题,学生创造力低下也是社会对艺术院校诟病的主要原因之一。按照该美院行为艺术课老师们的观点,该课程的开设可以提升学生们的创造力,培养一双“艺术眼”,因为行为艺术在媒材的选择和表达的方式上非常自由。稍微了解行为艺术的人都知道,行为艺术是将日常生活的行为直接等同于艺术行为,并认为这样就给予了艺术最大自由的疆界,也因此给人留下了行为艺术可以培养学生创造力的假象。既然是日常行为,那本就是人人都会做、都在做的事情,根本就没有设定创造力高低的门槛,而其真正的难度也不在行为本身,而是怎样赋予行为一个说法──此即行为之观念所在。但是,课程的设置却偏偏要以艺术实践,即行为本身为创造力培养的核心,所以,最终呈现出来的作品总是给人以无病呻吟、装神弄鬼、故弄玄虚之感,那是因为将日常行为强行赋予一个生涩高深的观念、一个宏大广博的道理的缘故。就以美院学生的行为艺术课作品为例,拿着几片肉衔在嘴里,拼成文字,就表达了环保意识?拿洗衣粉和肥皂吹泡泡,就象征梦想的坚守与破灭?本来简简单单的、只需要高小水平就能理解的道理,一加上模棱两可的行为表演,就成为有创造力的艺术行为了?因此,这样的课程并不是真正在培养学生的创造力,不过是放宽了创作的评审尺度,将日常生活提升到艺术创作的高度,再借用文字的力量去自圆其说,创造力非但没得到提升,反而是降低或消解了。有时候,其逻辑关系甚至是颠倒的:搞不清楚究竟某人是因为其艺术家身份,从而获得了将日常行为等同于艺术行为的特权;还是因为独特准确的艺术传达,从而获得了艺术家的身份。依笔者拙见,学院还是应该以培养有独特的艺术表现能力与细腻敏感的艺术心灵的艺术工作者为己任,而不是让学生先自我认定艺术家的身份,再自我说服并强行推广其行为的艺术性。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什么才是最有可能支撑起学生创造力的基本要素以及教学过程的操作性问题。坦白地说,那些什么艺术的自由境界,随心所欲的自由表达云云,都是艺术创作的理想境界,是艺术家所追求的目标和结果,而对于还处于过程中,尤其是刚刚入门的艺术院校学生来说,基础艺术教育,尤其是本科阶段的教育过程是有一定的限定性、捆绑性、强制性的,是为今后的艺术生涯搭建起通往理想境界的桥梁。就现阶段所能看到的行为艺术课程的操作来看,在教学中焚香冥想也好,室外畅神也罢,更像是为激发和挤压艺术家内在潜能所摆设的道场,在较为成熟、胸中气象万千的艺术家那里尚可作为激发创作灵感的手段之一,而不足以成为艺术院校培养艺术人才的基本方法。在这里,我们还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现在的艺术学生文化成绩普遍不尽如人意,而就是这些读书不多、想象力还没打开的学生,却要面对行为艺术所热衷的环保、社会公平、人类未来、世界和平、文化冲突与重组等重大命题,要有“观念”,要有哲理,能行吗?难道光靠冥想入定就能无中生有,就有上帝的神迹,有禅宗的顿悟?没有系统、大量的阅读,没有理性的思考与内心情感的积淀,其情感怎么可能细腻与丰富,其观念又怎么可能深刻与广博?因此,抽剥掉了阅读这一可行性的使思想丰富的教学过程,那些空洞的冥想更像是教学生摆空架子行骗,对基础教学没什么作用。

最后再谈一下行为艺术的教学与展示如何与公众的审美经验、欣赏习惯相结合的问题。行为艺术在中国的现状很能体现“当代艺术”的“圈子”现象,抱团生存,在圈内热闹,走出当代艺术圈,虽然所反映的多半为与民生相关的重大命题,却很难引起共鸣。说到这一点,行为艺术家们还很委屈,认为公众对行为艺术有误解,将其“妖魔化”,不应将其等同于血腥、暴力、性等行为。其实与其说是大家误解,倒不如检讨一下这些年行为艺术中为何屡屡充斥着这些元素的“作品”:吃死婴儿、活埋,或者动辄就脱衣服,这些突破道德底线吸引注意的行为,又怎能让大家不“误解”?在行为艺术的理论层面,一切行为皆可成为艺术表达的方式,那也就没什么误解的了,最多只能说,性、暴力等只是行为艺术的一部分,不能直接等同为其本质和全部。而那些不涉及性与暴力的行为艺术呢?就能接通受众的情感了吗?未必吧。为什么很多民众,包括艺术界的人士,对行为艺术始终持批评和不解的态度?是因为他们艺术思想保守,艺术修养低下,跟不上时代的脉搏,不能理解高深的艺术形式吗?当然不是。在众多的艺术门类与艺术表达形式当中,行为艺术一方面热衷于把持道义和观念的制高点——关注宏大命题,一方面在表达上模棱两可、欲盖弥彰,故意包装得生涩难懂,明明几句话就说得清楚明白的事情,非要大动干戈,将简单的问题弄复杂,当然会给人矫情造作的印象。而且,往往不能准确表达,还需要文本加以说明,而一旦看了文字的内容,行为艺术本身的成立与否就大打折扣了。很多时候,摄影、影视、文学、哲学、绘画等艺术门类完全可以更准确、更丰富地传达行为艺术所承载的那些观念,也更能与受众进行沟通,但行为艺术家们却偏偏舍弃不用,故意设置交流屏障以显示自己的“卓尔不群”。由此,从行为艺术的受众群体的比例和理解上的疏离与隔阂来看,该课程的设置也是弊大于利的。值得补充一句的是,那些行为艺术的宏大主题又几乎全是家喻户晓的社会常识,又何“新”可言?

其实,美术院校大可不必把行为艺术课程上纲上线,上升到拯救艺术界创造力低下、贫乏的救世主的地步,非但不必,而且不能。与其如此,倒不如真正脚踏实地做点实事,为学生们奠定起艺术基础教育的扎实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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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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