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3年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论艺术之永恒》,2003年由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的将要再版的《薛宣林艺术论》的著作中,我对艺术规律及美的三恒规律等问题,有较详细的论述。这里我仅就目前艺术及艺术市场,因违背艺术规律而造成的必然结果和现象,纲要性地谈一谈或定性艺术价值规律和价格标准的问题。
一、艺术价值规律是反映艺术家审美的创造性与艺术品价格之间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艺术品的价值围绕着艺术家的价格上下波动。
尽管已连篇累犊,但仍难以穷尽。艺术价值规律与价值规律,从本质上讲是一致的。即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价格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但由于艺术审美的特殊性,决定了艺术的价值规律的特殊性。我们似乎可以这样来界定。艺术价值规律是反映艺术家审美的创造性与艺术品价格之间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艺术品的价值,围绕着艺术家的价格上下波动。这样我们就明确了由于审美的特殊性决定了,艺术价值规律的特殊性。这就是由艺术家的价值决定艺术品的价格。
二、艺术家的价值决定艺术品的价格
艺术家的价值决定其艺术品的价值,这个问题已多有论述。然而,就中国目前的艺术市场说来,虽有所改观,可理论定性等本质问题尚未解决。关键是,什么是艺术家的价值或标准尚未界定,因而导致,由于艺术家价值标准的缺失,艺术市场价格体系的混乱或无效。其结果是整个当代艺术市场的从表面的繁荣到崩溃。这就是我开综所说的“当今中国的绘画艺术市场价值艺术将在灰烬中重生”。
我们说,画家成千上万,但真正伟大的艺术家应该是廖若辰星。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那是因为艺术价值规律所决定的,艺术审美的特殊性决定真正的艺术家,必须是具备独特美的理论思想体系或造型观念,并创造出独特美的内容与形式艺术品。唯有这样的艺术品,才是真正的价值艺术品。唯有这样的美的创造者,我们才可以称其为艺术家。
三、独特美的符号——艺术家价值形式的体现
我时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为什么大艺术家的看似简单的作品,价格那么高?反之,为什么看似很复杂的或近乎工艺的绘画作品,大多数人都看的懂,却反而没有升值的空间或收藏价值?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真正伟大的艺术它必须是独特美的符号。无论时间多么的久远,无论现实多么的不公。同样,也无论有些貌似艺术的艺术品,被艺盲者抄上天。但在艺术价值规律和价格标准面前,都改变不了价值与价格双向回归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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