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南京市高淳县固城遗址范围内的10余座汉代古墓被人为毁坏,其中5座墓穴被盗空。这是盗毁现场拾到的残留陶片。
2、雷霆出击 斩断黑手
2009年12月至2010年6月,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在山西、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陕西、甘肃、青海等9个盛自治区部署开展了“全国重点地区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在历时7个月的专项行动中,国宝卫士雷霆出击、攻艰克难,战绩辉煌,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彰显了我国政府打击文物犯罪、保护文化遗产的决心与意志。
根据公安部、国家文物局部署,列入重点地区的9盛自治区高度重视,认真安排,专项行动迅速展开。同时,河北等未列入重点地区的省份,也根据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了专项行动。安徽省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案件侦破情况,湖北、河北两省人民政府召开全梳议,由分管省领导就专项行动做出部署。陕西、湖北、河南、河北、山西等省份建立或完善文物公安打击文物犯罪联合长效机制。陕西、青海、山东、河北等省份明确了本盛自治区打击重点地区。恢恢法网,迅速铺开。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协同作战,联手出击,侦破一系列大案要案,缴获一大批珍贵文物,有力遏制了文物犯罪高发势头,取得辉煌战果。
利剑出鞘,荡涤尘污。在人民群众和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以摧枯拉朽之势,打现行、挖团伙、追逃犯、缴文物,一大批大案、要案、积案得以迅速侦破。9个重点省份共侦破文物案件541起,其中公安部部督案件15起;打掉犯罪团伙7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87人;追缴文物2366件,其中已鉴定的一级文物14件,二级文物156件,三级文物376件。
3、枕戈待旦 共筑长城
打击文物犯罪未有穷期。国家高度重视文物安全,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健全文物安全监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科技防范水平,增强文物安全防范能力。
法制建设,奠基之业。200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国家先后出台文物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40余项,各地先后颁行80余部文物保护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
我国广泛开展打击文物犯罪国际合作,陆续加入《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和《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等国际公约,并先后与秘鲁、印度、意大利、菲律宾、希腊、智利、塞浦路斯、委内瑞拉、美国、土耳其、埃塞俄比亚、澳大利亚、埃及等13国签署了防止盗窃、盗挖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双边协定或谅解备忘录。
2010年5月5日,国务院批准建立了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全国文物安全与执法工作。联席会议由文化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局、国家文物局等10个部门组成。这一制度的建立为文物安全提供了机制和组织保障。
当前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必须枕戈待旦,不容一刻放松。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将继续保持打击文物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努力构建以各级政府为主导、文物与公安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安全长效机制,构筑捍卫祖国文化遗产安全的钢铁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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